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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之間簽訂的土地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條件的土地租賃合同有效:(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土地租賃合同無效:

(壹)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公眾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