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土地租賃合同無效:
(壹)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公眾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