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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工地爛了,還留著塔吊有什麽用?

在這種情況下,我分享壹個我負責的真實案例。

2014某知名房地產開發公司要建超高層地標建築,近300米,我公司中標。

然而,我們壹完成基礎施工就停止了這個項目。原因是甲方需要調整該建築的功能和定位。其實最核心的原因是市場已經開始不景氣,他們的高端寫字樓銷售沒有預期。

這類超高層建築為型鋼混凝土結構,鋼結構構件較重,壹般施工單位采用吊桿塔。這種塔吊月租費比較高,進出費和安裝費也比較高。在我們與甲方簽訂的合同中,包括塔吊和施工電梯在內的垂直運輸費用已包含在總價中。

工程停了,但是塔吊怎麽辦?與甲方協商,項目預計半年後復工,所以不拆遷。與塔吊租賃單位協商,停工期間暫不收取租賃費,租賃方同意,考慮到後期復工。

但這壹停工停了壹年多,塔吊租賃商不幹了。就算妳停這麽長時間,我也是貸款買的塔吊,每個月都要還貸款和利息。只要向我們索賠,我們自然會向甲方索賠..因為不知道工程什麽時候復工,所以建議甲方買這兩個吊桿塔,對三方都好。否則會有沒完沒了的停工,索賠成本會相當大。

三方還沒有對索賠做出結論,事情已經發生了變化。因為是超高層,所以基坑也比較深,三層地下室,地下20多米。這個項目只做了基礎,基坑是有支撐的,但是這個支撐是有期限的,壹般是兩年。地下洞室兩年還沒完工,周邊土方回填已經完成,坑壁支撐還要重新檢測加固,又是壹筆不小的開支。

無奈之下,甲方與我們協商,擱置停工期間的各種索賠,完成三層地下室施工,完成回填。考慮到這個項目是標誌性建築,甲方壹定會完成,給政府壹個交代。我們和塔吊租賃方約定先擱置爭議,開始施工。

地下室施工結束後,土方已經回填,但地面何時繼續施工還沒有明確的函。甲方回來後通知我們拆除塔吊。出租人說可以,認可索賠,付清了錢,我就拆了。這種退場索賠和停工索賠是兩個概念,成本極高。當然我們是支持出租方的,對於停工造成的費用我們也有很多索賠。三方已經開始了壹輪又壹輪的談判。

最終的解決方案是,甲方支付兩座吊桿塔的費用,分期付款。停工期間的費用是有補償的,但是金額比較小。

施工單位和塔吊租賃單位都怕遇到這種停工工程。項目停工多是因為建設資金的問題。錢拿不到,塔吊就拆了,算賬拿錢就更難了。如果保留塔吊,甲方也要考慮每多壹天就多壹天的費用,有利於協商解決。這種事情就怕各方都有自己的想法和打算,導致遲遲不能達成壹致。最後沒有贏家,大家都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