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升降機的安全規則
1主題內容和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施工升降機(以下簡稱升降機)的設計、制造和安裝的安全規則。本標準適用於GB/T 10052中包括的所有類型和規格的電梯。
2參考標準
GB 1102《圓形鋼絲繩設計規範》GB 3811起重機GB 8918《優質鋼絲繩》GB/T 10052《施工電梯分類》GB/T 10054《施工電梯技術條件》GB 10053《施工電梯檢驗規則》。
3金屬結構的設計安全要求
3.1金屬結構的設計和計算應符合GB 3811中關於強度、剛度和穩定性的規定。3.2整機穩定性對於無固定基礎的電梯,無附著時最大獨立高度處的穩定力矩不應小於最大傾覆力矩的1.5倍。
4個基礎
4.1地基處理4.1.1電梯基礎應能承受最不利工況下的全部荷載。4.1.2基礎周圍應有排水設施。4.2防護圍欄4.2.1基礎上吊籠和對重提升通道周圍應設置防護圍欄。便攜式移動式電梯可采用其他措施進行圍護。4.2.2防護欄可由實心鋼板、穿孔鋼板、焊接或編織網等制成。4.2.3防護圍欄應能承受水平垂直圍欄施加的350N力而不發生永久變形。該物體是壹個平的等邊立方體,邊長為50毫米,圓角半徑為3毫米..4.2.4地面防護柵欄高度不小於1.5m 4 . 2 . 5柵欄門應設置機電聯鎖裝置,使吊籠位於底部規定位置時柵欄門才能打開,門打開後吊籠無法啟動。4.2.6當附件或操作箱位於電梯防護欄內時,應設置專門區域進行隔離,並安裝帶鎖的門。
5停止樓層
每個停靠樓層都應配備壹個層門或壹個層欄桿。樓梯平臺門或樓梯平臺欄桿不應突出到吊籠的升降通道。5.1樓層門5.1.1樓層門應保證關閉時人員不能進出。5.1.2門應符合第4.2.2和4.2.3條的規定。在封閉的樓層門上視線位置應設置觀察窗,窗的面積不應小於250cm2,且不安裝玻璃。5.1.3層門凈高度不應小於1.80m,層門凈寬度與轎廂出入口寬度之差不應大於120mm。5.1.4水平滑動層門和垂直滑動層門應在相應的上部、下部或兩側設置導向裝置。5.1.5垂直滑動層門至少應有兩個獨立的懸掛支撐系統。5.1.6機械傳動層門的開啟和關閉過程應由司機操作,不應由罐籠的運動直接控制。5.1.7樓層門應與吊籠電氣或機械聯鎖。5.1.8對於帶機械傳動的垂直滑動門,門是手動打開的。當所需力大於500N時,不需要機械鎖定裝置。5.1.9樓層門鎖裝置及其附件應安裝在人不易觸及的地方。5.1.10樓層門鎖裝置應牢固可靠。5.1.11樓層門鎖裝置應配有防護罩,且便於維護。5.2停止欄桿5.2.1未設置檢修門的地方應設置停止欄桿,並應符合4.2.2和4.2.3的規定。5.2.2停止欄桿可以手動打開和關閉,但不能通過吊籠的運動直接控制。5.2.3止動欄桿應與吊籠電氣或機械聯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