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相關步驟:
1,接受。申請材料齊全的,申請點予以受理,並出具受理憑證。
2.壹審。初審機構應當自申請點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並提出初審意見。初審合格的,提交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局復審;將不合格產品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3.復習。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局應當自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合格宣傳;將不合格產品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4.宣傳。復審通過的申請人將在公共租賃住房信息網站公示,包括收入、住房等相關信息,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由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局受理實名舉報,並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實。經核實異議成立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5.等待中。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申請人可進入輪候,申請人可在公共租賃住房信息網或申請點查詢。在輪候期間,申請人工作、收入、住房、家庭人數發生變化的,應主動及時向原申請點提交書面材料,重新審核資格。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由各類社會主體通過新建或其他方式,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它是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公租房不是個人所有,而是政府或事業單位所有。以低於市場價或承租方能夠承受的價格出租給新入職的員工,包括壹些剛畢業的大學生,也包括壹些退休人員和殘疾人。還有壹些群體是從外地遷移到城市打工的。
綜上所述,對於公租房也是市裏解決外來務工人員和低收入人群租房困難的政策,申請公租房壹般需要五步左右,申請提交審核前後大概需要兩到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