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出租方):深圳市綠林春園藝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合理、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壹、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
第二,租花的數量和位置。
乙方提供大花盆、中花盆和小花盆供甲方租用。(詳見花單)。
三、結算方式
甲方應按月向乙方支付花木租金和花木管理費,甲方應在每月前以現金或支票形式壹次性支付給乙方,最遲不得超過六天。
四。甲方的責任
1.愛護從乙方租用的所有花卉,並承擔因花卉(包括花盆、托盤、若幹架等)丟失和人為損壞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保持花的擺放位置相對不變,教育自己的人員不要往花盆裏倒廢水、垃圾,以免損傷花。
3.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結算方式,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花卉租金。
4.協助乙方人員做好花卉護理工作,提供花卉護理所需的水資源等條件。
5.如果乙方需要提供本合同規定之外的其他花卉或服務,應另行付費。
6.當本合同終止後雙方不再合作時,協助乙方完整、及時、安全地從乙方處收回租用的鮮花。
動詞 (verb的縮寫)乙方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認真負責地擺放和維護甲方租用的所有花卉。
2.乙方負責不時管理甲方現有的花卉(澆水、修剪、施肥、病蟲害防治等。).
2。及時更換已失去觀賞價值的花卉,在同等檔次的條件下,對甲方租用的花卉種類進行適當調整,使花卉展示效果豐富多彩。(替換不包括甲方原所有的花)。
3。為甲方擺放和維護鮮花時註意文明禮貌,遵守甲方的相關規定,維護甲方擺放鮮花場所的環境衛生。
不及物動詞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期限內,單方面終止合同(違約)的壹方應向另壹方賠償剩余年租金的50%。
2.乙方有義務盡可能愛護甲方租用的花卉。如因環境及自然生長原因導致部分盆栽花木不綠、不旺盛、枯死,乙方不負責任,但有義務口頭或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安排是否加花(租金按乙方提供的單價隨花增加而增加)。
3.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月租金,乙方有權每延遲壹天向甲方加收月租金的65,438+0%。
七。其他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八。本合同的附件是:
1.附表1,租用花卉壹覽表。
2.附表二,鮮花擺放時間表。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承租人):乙方(出租人):深圳市綠林春園藝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區南山大道百世成大廈3樓。
電話:電話:0755-8624 * * * 0755-2 * * * *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郭明清。
聯系人(簽名):聯系人(簽名):郭明清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13 * * * * * 512
單位印章:單位印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註:以上合同僅供參考,以實際合同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