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公司 - 租房合同裏的安全條款怎麽寫?

租房合同裏的安全條款怎麽寫?

安全條款:租賃期間,承租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的規定,在消防安全、門前三包、綜合管理、安全保衛等方面承擔全部責任並服從監督檢查。

承租人應對租賃房屋的使用安全負責,應配合出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登記,並服從行政管理部門和基層管理服務站的管理;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規劃設計用途;不得利用租賃場所從事非法生產、加工、儲存、經營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和腐蝕性物質、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等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公眾利益或者妨礙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出租人的義務是什麽?

(1)交付租賃房屋的義務:出租人應按約定將租賃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收益。

(2)保持租賃場地的義務:出租人應保持租賃場地符合約定的用途。

(3)租賃房屋的維修義務: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房屋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出租房屋權利瑕疵擔保義務。

租賃房屋權利瑕疵擔保義務是指承租人在訂立合同時不知道租賃房屋存在權利瑕疵,出租人應當確保承租人在交付後不能因第三人主張對租賃房屋的權利而使用和受益的義務。

(五)出租人保證租賃房屋安全的義務;

保障出租房屋安全的義務,是指出租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即使承租人在訂立合同時明知出租房屋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違反租賃房屋的安全保障義務,產生承租人的絕對解除權,不受任何原因的影響。

房屋租賃合同的安全條款怎麽寫?

安全條款:租賃期間,承租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的規定,在消防安全、門前三包、綜合管理、安全保衛等方面承擔全部責任並服從監督檢查。承租人應對租賃房屋的使用安全負責,應配合出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登記,並服從行政管理部門和基層管理服務站的管理;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規劃設計用途;不得利用租賃場所從事非法生產、加工、儲存、經營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等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公眾利益或者妨礙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出租人的義務是什麽?

(1)交付租賃房屋的義務:出租人應按約定將租賃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收益。

(2)保持租賃場地的義務:出租人應保持租賃場地符合約定的用途。

(3)租賃房屋的維修義務: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房屋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出租房屋權利瑕疵擔保義務。

租賃房屋權利瑕疵擔保義務是指承租人在訂立合同時不知道租賃房屋存在權利瑕疵,出租人應當確保承租人在交付後不能因第三人主張對租賃房屋的權利而使用和受益的義務。

(四)出租人保證租賃房屋安全的義務;

保障出租房屋安全的義務,是指出租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即使承租人在訂立合同時明知出租房屋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違反租賃房屋的安全保障義務,產生承租人的絕對解除權,不受任何原因的影響。

實際上,在實踐中,租房時需要寫的安全條款,往往應該是針對用火用氣等。,因為在租房中,這兩種是發生安全事故最頻繁的兩種情況,如果出現這種情況。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房屋租賃的安全管理,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制定本安全協議..本擔保協議是房屋租賃合同的復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壹、甲方的責任

1.甲方不得將房屋出租給不提供相關身份證明、來歷不明、未辦理暫住登記和暫住證的人員。

2.甲方必須與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和安全協議,並報安委會辦公室備案。

3.使用前,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說明租賃房屋的環境、水、電、關鍵部位及其他安全註意事項。

4.甲方有權對租賃房屋進行定期安全檢查,並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消除任何不安全隱患。並積極協助解決乙方提出的相關安全問題..

5.甲方應落實安全防範措施,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行為或嫌疑時,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不得包庇、袒護犯罪分子。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應對租賃環境及其日常安全負責,並提供必要的企業證明、身份證明、擔保證明等。

2.乙方有義務加強對相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的學習和理解,並依法自行進行管理和檢查。

3.乙方應在使用前對甲方提出的租賃房屋的環境及相關設施進行檢查和確認,如有問題應及時與甲方聯系。使用後,認為使用時的安全環境是良性的。

4.乙方在租賃場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具備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定的必要的安全條件、安全設施和設備,並配備必要的安全設備。

5.乙方不得從事黃、賭、毒等影響社會治安、社會綜合治理和計劃生育的活動。如有上述行為,甲方有權提前終止租賃協議,並報有關部門處理。

6.乙方應自覺接受公安機關、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等部門的檢查和管理。

7.租賃期間,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造成人員傷亡的,乙方應依法自行處理和解決事故,由此造成的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甲方或乙方未嚴格執行安全協議的規定,造成對方傷亡的,按照法律的有關規定劃分責任,依法協商處理。

四。甲方或甲方上級部門有權隨時檢查租賃房屋現場及安全協議的執行情況。有權指出不安全隱患,要求乙方及時整改,由此造成的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動詞 (verb的縮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內容如與法律、法規及煙草行業規定相抵觸,以國家或行業相關規定為準。

6.本協議壹式兩份,甲方兩份,乙方壹份..

七。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執行。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壹條因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即使承租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租賃物質量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