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稅稅率調整為16%、10%、6%、0%。銷售貨物和勞務的稅率為16%。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16%。納稅人的應稅行為稅率為6%;除以下: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業、不動產租賃服務業、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0%。境內單位和個人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小型企業增值稅征收率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