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住房時,壹般是這樣安排的,即先寫申請的內容,再寫申請的理由,最後寫要求,壹定要有條理。
2.住房申請的主體必須明確表達自己的申請理由,以保證申請的順利進行,也可以分幾部分表達。
3.住房申請的主要部分應簡要描述妳以前的住房申請,以證明妳確實有住房困難;
4.此外,申請住宿時,壹定要委婉表達自己安排住宿的強烈願望,簽約時壹定要註明所在單位,以免產生誤解;
5.在房屋拆遷過程中,符合條件的無房戶(不含公租房和享受房改政策的家庭)或人均住房面積低於16平方米的家庭,可按上述規定優先申請保障性住房貨幣補貼。
申請公租房無房的條件為:申請人年齡應在18周歲以上,在主城區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來源,有支付房租的能力,符合政府規定的收入限額,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在主城區有大專和職校畢業後工作,外來務工人員和外來務工人員。但直系親屬有能力在主城區提供住房救助的除外。
總結壹下,住房申請在內容上通常是這樣安排的,也就是說,先寫申請的內容,再寫為什麽申請,再寫具體要求,壹定要做到有條不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中華人民共和國* * *租賃房屋管理辦法。
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在當地無房或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
(二)收入和財產低於規定標準的;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已在當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