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本人對房子有急需,要求承租人收回自己使用,但對方壹再找理由推延。在這種情況下,我發現合同的標的物有問題。哦,我想取消合同!找了很多法律法規,沒有找到這方面的規定,請大家指教!!
如果堅持解除合同,可以直接提出,最多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標的物發生筆誤,不影響合同效力。妳現在解除合同是另壹回事,而且是在承認合同效力的情況下提出的,所以妳要根據過錯的大小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