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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的征稅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房屋租賃納稅標準(以下營業稅從5月1,2016起改為增值稅)

以月租5000元為例計算稅額?

個人租金計算:(1)營業稅=5000*3%/2=75元(2)城建稅=75*7%=5.25元(3)教育費附加=75*3%=2.25元(4)房產稅=5000*4%=200元。

單位租金計算:(1)營業稅=5000*5%=250元(2)城建稅=250*7%=17.5元(3)教育費附加=250*3%=7.5元(4)房產稅= 5000 * 65438。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條例實施細則》(2009年6月5438+10月1實施)第二十三條條例第十條所說的營業稅起征點,是指納稅人的總營業額達到起征點。

營業稅起征點的適用範圍僅限於個人。

營業稅起征點的範圍如下:

(1)如果按期繳稅,月營業額為1000-5000元;

(2)按時間納稅的,每次(日)營業額為100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稅務局在規定的範圍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征點,並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2.租金收入涉及繳納個人所得稅。

問:我壹直不明白租賃稅怎麽算。妳能舉個例子嗎?比如壹套70平米的房子,自有產權,面積10平米,出租價格2000元。出租人應該繳納的稅怎麽算?到底多少錢?

答:出租人每月出租該房屋應繳納的稅費包括(以下等號後的數字均為元)。

(1)營業稅:月租金收入×3%,即2000×3% = 60;

(2)城建稅:營業稅×(1%或5%或7%)(市區,稅率為7%;在縣城和鄉鎮,稅率為5%;所在地不在市、縣、鎮的,稅率為1%;外國人和港澳臺人員不要求),按市區標準為60×7% = 4.2;

(3)教育費附加:營業稅×3%(不對外國人和港澳臺人員征收),即60×3% = 1.8;(4)地方教育附加:營業稅×1%,即60×1% = 0.6;

(5)房產稅:月租金收入×4%,即2000×4% = 80;

(6)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土地年稅額÷ 12月×占用面積,島上土地使用稅÷12月×10=5(月);

(7)印花稅:月租金收入×0.001,即2000×0.001=2。以上(1)-(7)的總稅額為:153.6。

(8)個人所得稅=(2000-153.6-800)×10% = 104.64。

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受有關法律法規和稅務機關的委托,收取租賃管理費,代征私有房屋租賃稅和深圳市外國企業房屋租賃稅。租賃管理費和房屋租賃稅以租金為基礎,按照壹定標準收取。

1,房屋租金收入的認定

(1)房屋租金收入的確定原則

房屋租金收入的確定是房屋租賃稅征收的核心問題。住房租金收入的確定主要有兩個原則:壹是合同租金或指導租金較高原則,二是核定租金原則。

(1)合同租金與指導租金孰高的原則。

《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稅務機關、區主管機關征收相關稅費或者收取房屋租賃管理費時,應當以指導租金為計算基數;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高於指導租金時,以合同約定的租金為計算基數。”

②核定租金收入原則。

以寶安區為例,《寶安區私有房屋租金稅收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將寶安區私有房屋分為居民自建房、居民非自建房和集資建房三類。對非自建房和集資房,采取合同租金或指導租金較高的原則確定租金收入。除按實際租金收入確定需要開具發票的居民自建出租房屋租金收入外,其他居民自建房屋的租金收入均按核定的方法確定。這種通過核實手段確定的租金稱為核定租金。

(二)居民自建房租金收入的核定方法和程序。

①核定租金收入的計算公式

核定租金收入=住宅租金收入和商業租金收入

住宅租金收入=可出租住宅面積×住宅指導租金×住宅出租率

商業租金收入=商鋪面積×商業指導租金×商鋪出租率

出租住宅面積=(整棟樓的層數-業主居住的層數)×每層平均建築面積。

商鋪面積=商鋪租賃合同雙方約定的實際面積。

居民自建房的建築面積是征收稅費的計算依據。居民自建房征收稅費,總建築面積以建築為單位計算。房地產權屬證書或者有效材料表明同壹建築物的合法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屬於兩個以上業主的,可以對業主分別計算總建築面積。

住宅指導租金和商業指導租金是市租賃管理辦公室每年公布的住房租賃指導租金。特殊情況下,也可采用區、市租賃管理處批準的指導租金。

房屋和商鋪的入住率是房屋所屬區域內出租房屋面積與可出租房屋面積的比值。

應付房屋租賃管理費=核定租金收入×租金管理費率

(二)核定租金收入的方法和程序

A.申報和登記。凡轄區內居民自建的房屋,無論是否出租,都要如實登記,納入管理範圍。

B.檢查入住率。每年年初,租賃管理處和稅務所組織成立聯合審批小組,在分段選點的基礎上,對各區房屋出租情況進行典型調查,審核確定出租比例,並以報表形式報區租賃管理處和區地稅局備案。

C.核實租賃區域。實地查看自建房總層數、業主入住層數和代理人每層平均建築面積、商鋪面積,在《私人出租房屋稅費審批表》上登記,由租賃管理站先核定各樓可出租房屋總建築面積後,報租賃管理處審批。

D.確定租賃面積,計算租金收入。租賃管理處收集整理管理站上報的《私人出租房屋稅費審批表》,計算填寫租金收入等相關內容。核定租金的相關信息以報表形式報區租賃管理處和稅務所備案。稅務所如有異議,應及時進行調查核實,並將修改意見回復租賃管理處,由租賃管理處重新核定租金收入。

E.文件的送達。租賃管理處根據《私人出租房屋稅費審批表》制作《私人出租房屋稅費繳納登記卡》並交回管理站,由管理員送達業主。業主根據《私有房屋租賃稅費繳納登記卡》的內容到所屬管理站(處)繳納稅費。

F.租金調整。業主對核定的租金收入有異議的,可在領取《私有房屋租賃稅費繳納登記卡》後5日內向租賃管理處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租賃管理處應當及時給予答復。說明哪些不會調整;對需要調整的,及時組織審核並重新審批,收回原《私有房屋租賃稅費繳納登記卡》作廢。

g、檢查和復習。每年由區地稅局和區房屋租賃管理處抽調人員組成聯合檢查復核小組,對各租賃管理處當年核定的租金進行不定期檢查復核,檢查結果在兩個系統中進行通報。

H.聲明租賃終止或變更。對已實行“核定租金”方式管理的租賃住房,原則上不再接受停租或改租。特殊情況下,需要申報終止或變更租賃的,業主必須提出書面申請,逐級上報管理站、租賃管理處、區租賃管理處調查核實,並以報表形式向稅務機關備案。

2、房屋租賃管理費的征收和管理

(1)房屋租賃管理費的概念

房屋租賃管理費是房屋租賃管理部門依法征收的壹種行政事業性收費。房屋租賃管理費的概念有以下含義:

①租賃管理費是壹種行政性收費;

②房屋租賃管理費征收主體是房屋租賃管理部門;

(4)房屋租賃管理費的征收對象是房屋租賃行為;

⑤房屋租賃管理費的繳納人是房屋的受益人,包括出租人和轉租人。

(2)房屋租賃管理費的收取標準和依據

房屋租賃管理費收取標準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第十三條:

(1)出租房屋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出租人應向區主管機關繳納月租金2%的房屋租賃管理費。

(2)出租房屋辦理備案手續的,出租人應按月租金的3%向區主管機關繳納租賃管理費。

(3)房屋轉租的,轉租租金高於原租金的,轉租人應當按照上述標準繳納房屋租賃管理費。

房屋租賃管理費的收費依據

房屋租賃管理費以房屋租金為基礎收取,租金收入按下列規定確定:

(壹)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區主管部門在征收相關稅費或者收取房屋租賃管理費時,應當以指導租金為計算基數;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高於指導租金時,以合同約定的租金為計算基數。

(2)根據《寶安區私有房屋租賃稅費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壹般情況下,以核定的租金收入為基數征收租賃管理費。

(3)房屋租賃管理費的計算公式。

根據上述規定,可以得到以下基本計算公式:

出租人每月租金管理費=租金收入×租金管理費率

詳情如下:

①辦理合同登記的非居民自建房租金管理費計算公式。

出租人月租金管理費=月租金收入×2%

(租金收入按合同租金或指導租金較高的原則確定)

轉租人每月應支付的租賃管理費=(轉租租金收入-原合同租金支出)×2%

(2)辦理合同備案手續的非居民自建房租金管理費計算公式。

出租人月租金管理費=月租金收入×3%

(租金收入按合同租金或指導租金較高的原則確定)

承租人月租金管理費=(月轉租租金收入-原合同月租金支出)×3%

(3)辦理合同登記的居民自建房租金管理費計算公式。

月租金管理費=核定月租金收入×2%

(4)備案登記的居民自建房租金管理費計算公式。

月租金管理費=核定月租金收入×3%

(4)房屋租賃管理費征收管理程序

(1)電腦技術員在每季度最後壹個月或每月15前輸出房屋租賃管理費清單壹式兩份,出租人壹份,租賃管理員壹份。

(2)租賃管理員核對後,對變更後的房屋租賃進行調查核實。主任簽字,電腦工作人員輸出“房屋租賃管理清單”壹式三份,主任壹份,管理員壹份,收費員壹份;《房屋租賃管理通知書》壹式兩份,房主(出租人)壹份,管理人壹份。

(3)開票人員收到款項後,應開具由省財政統壹印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當事人約定管理費由承租人支付的,收據上的付款人仍應填寫出租人名稱。

(4)收款人應及時將租賃管理費的收取情況通知租賃管理處主任和管理員。對於延期交付管理費的出租人,管理人應填寫《房屋租賃管理費限期繳納通知書》進行催繳。

⑤各租賃管理處應於每月28日前填寫《房屋租賃管理統計表》,並上報市、區租賃管理處。

⑥房屋租賃管理費應及時存入市、區財政部門指定的專用賬戶,不得截留或挪用,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5)法律責任

(壹)出租人或轉租人不繳納或拖延繳納房屋租賃管理費的,主管機關可責令其繳納,每拖延壹天,按應繳管理費金額加收0.3%的滯納金。

當事人對有關行政機關的處罰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三)主管機關管理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房屋租賃稅收征管

房屋租賃稅不是壹個獨立的稅種,它是出租房屋應繳納的幾種稅的總稱,包括營業稅、房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所得稅等出租房屋應繳納的稅。營業稅、房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所得稅由稅務機關依法征收。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受地稅部門委托,代收深圳市私有房屋租賃稅和外企房屋租賃稅。

(1)房屋租賃稅的征收範圍

私有房屋是指歸個人所有,由數人居住或者租賃的住宅和非住宅房屋,包括自建房、非自建房和集資建房。駐深外企是指在深圳以外註冊的企業,包括境內企業和境外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壹條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臨時到其他縣(市)從事生產、經營的,應當提交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和當地稅務機關填發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進行查驗登記,接受稅收管理。

(2)征收房屋租賃稅的稅種

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征收的房屋租賃稅包括營業稅、房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所得稅等。其中,出租私房應繳納的所得稅為個人所得稅,深圳市外企出租房屋應繳納的所得稅為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