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濟大學公共管理系主任諸大建表示,* * *享用自行車是否屬於占道經營?* * *享受自行車這個新生事物,采取什麽樣的城市管理手段,關鍵在於如何對自行車進行定位。如果定位為完全的運營行為,占用道路屬於違法行為;但是,如果把公共服務定位為市場來解決,那麽現有的體制就有調整的空間。
作為壹種綠色交通工具,* * *樂騎,既不是“純公* *”的產品,也不是“純私”的產品。諸大建認為,新生事物和現行體制有壹定的沖突,需要的其實是包容。無論是企業只關心養孩子,還是政府只處理違規行為,這種貓鼠對抗都不利於從* * *走向* *取勝。
許多專家認為,依法行政是城市管理的基本底線。只有找出管理中的“最大公約數”,考慮其雙重性,這種便民創新才能走到最後;同時建立準入標準,避免經營混亂、質量低劣等行業亂象。
據悉,由交通運輸部牽頭、10部委起草的《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近日公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是城市綠色交通體系的組成部分,是方便公眾短途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駁換乘的重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