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司名義對個人進行土地租賃合同,需要加蓋公司印章,或者公司出具授權書,需要填寫公司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為適應農村經濟發展需要,發包方將村集體所有的耕地出租給出租方種植經營,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