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商解決,如果是小糾紛,協商後可以自行解決;
2、調解,找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方(交易市場管理部門或租賃機構)進行調解,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3.仲裁。如果租賃合同中有仲裁條款,可以申請仲裁。
4.訴訟。如果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可以通過訴訟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協商壹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解除合同的條件。合同解除條件滿足時,債權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