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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房管局規劃

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常州市城鎮住房保障“十二五”規劃(2011—2015)》的通知

各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市各公司、各直屬單位:

現將《常州市城鎮住房保障“十二五”規劃(2011—2015)》印發給妳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1年5月26日

常州市城鎮住房保障“十二五”規劃

(2011—2015)

根據黨的十七大提出的“住有所居”的目標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低收入家庭經濟適用住房、新就業人員經濟適用住房”的要求,圍繞常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總體部署,制定本規劃, 為進壹步提高我市城鎮居民住房保障水平,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切實解決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 “十壹五”期間,我市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民生優先的理念,在住房民生工作上積極探索創新,住房保障“常州模式”享譽全國。到“十壹五”末,已有近2萬個城鎮住房困難家庭享受了相應的住房保障,其中7200多個家庭享受了廉租房保障,近65438+2000個家庭享受了經濟適用房保障,400多個家庭享受了公租房保障,廉租房保障和經濟適用房保障得到充分保障。

(1)實現了住房保障全覆蓋。2007年,我市率先出臺並實施了《常州市城鎮住房保障五年規劃(2007-2011)》。按照“人工目標全覆蓋、分層保障全面實施”的指導思想,建立了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公租房三類保障方式,使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下降了80%。

(二)實行保障性住房補貼貨幣化。2009年,我市全面實施保障性住房貨幣化補貼政策,變“補磚”為“補人頭”,對符合保障性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每戶補貼8萬元。申請人可根據不同需求,在全市所有樓盤自由購買壹套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房貨幣化補貼政策充分發揮了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大大提高了保障效率,滿足了人民群眾獲得適當體面住房的願望,實現了住房市場和住房保障的有機結合,達到了“惠民、得民心、興業”的雙贏政策效果。

(3)建立了住房保障投融資平臺。2009年,該市在通過“財政預算壹塊、土地出讓收益壹塊、公積金增值收益壹塊”等渠道籌集住房保障資金的基礎上,成立了常州公x住房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以該公司為住房保障投融資平臺,通過土地經營和市場融資,迅速解決了住房保障的資金問題。公司註冊資本654.38+0億元,註入土地資源3000畝,籌集資金40多億元,保證了住房保障工作所需的大量資金投入。

(四)建立了籌集經濟適用房的模式。“十壹五”期間,我市通過“集中新建、分散分配、定向代理建設、批量購買、零星購買、園區自建”六管齊下,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籌集進度,在市區建設和購買廉租房、公租房近9000套,建設各類工業園區、工廠集聚區新市民公寓654.38+0萬套以上,供農民工居住。“十二五”時期是我省全面實現小康、邁向基本現代化的關鍵時期,也是我市推進經濟轉型升級、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重要時期。在這個時期,要全面實現我市“住有所居”的目標,讓人民群眾享受到科學發展的成果,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壹)住房保障需求依然迫切。“十壹五”期間,我市雖然實現了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全覆蓋,但仍處於住房保障低水平。壹是廉租房家庭雖然實現了全部參保,但租金補貼戶多,實物配租戶少,租金補貼家庭居無定所的狀況沒有得到根本改變。二是隨著城市房價的上漲,我市未納入原住房保障體系但買不起商品房的“夾心層”人群的住房困難更加突出。他們主要是城市中等收入家庭,尤其是很多新婚的年輕工人家庭和非本地戶籍但長期工作創業的“新常州人”家庭。他們是我市社會生產和城市建設的中堅力量。但由於積累不足,購買商品房困難,結婚生子急需合適的住房。因此,他們對家庭住房的需求非常迫切。希望政府能給他們住房保障支持。三是隨著住房租賃市場租金上漲,部分新就業人員和外來務工人員的房租支出負擔超出合理範圍,形成了階段性住宿難。也希望政府能提供更好的住宿條件,減輕他們的生活負擔。

(2)住房貧困問題依然存在。隨著房地產市場的快速發展,我市居民住房條件總體上有了很大改善,但舊住宅區居民住房貧困現象依然存在。壹是老房子的居住安全問題日益突出。近年來,我市中心城區大板房、矽酸鹽房、不全房等危舊房居住安全問題引起社會廣泛關註,人民群眾對整體改造的願望十分迫切。第二,舊住宅區的環境面貌需要進壹步改善。近年來,我市大部分舊居住區在基本功能上得到了全面改善,但新老居住區在環境面貌和整體形象上仍存在較大反差,社會各界對進壹步改善舊居住區整體環境的需求較高。

(三)住房保障配套管理機制有待完善。隨著住房保障的全面推進,配套的管理制度也需要完善。壹是住房保障的準入、退出和日常管理有待完善。特別是要在家庭收入水平的實質性審核、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逐步退出、保障對象違規行為的妥善處理等問題上,進壹步完善管理,維護住房保障的公平公正。二是住房保障的建設和管理有待提高。特別是住房保障的土地政策和分配政策的落實以及住房保障建設投融資的可持續發展需要進壹步探索。三是住房保障管理體系亟待完善。主要是城市、直轄市、相關部門、街道、鄉鎮在推進住房保障工作過程中的職責,需要進壹步明確。(壹)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保障和改善住房民生為根本,進壹步完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積極推進危舊房改造和老舊小區改造,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續,著力提高住房保障水平,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實現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有房住。

(2)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所有保險都要有保障。要把解決群眾真正的住房困難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了解群眾對住房保障的實際需求,針對住房保障的實際需求,進壹步設計和完善保障方式,把住房保障制度覆蓋到更多的住房困難群眾,讓更多的群眾享受到適當的、體面的住房保障。

2.政府主導,市場運作。進壹步明確和履行各級政府和部門在住房保障工作中的重要職責,以政府資金投入和政策支持為主導,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有效運用市場機制,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發揮住房保障各參與主體的積極性,堅持政府和市場有機結合。

3.有序推進,實現可持續發展。在科學發展觀指導下,在制定住房保障規劃的基礎上,建立健全穩定長效的住房保障投入和工作機制,切實維護住房保障政策的公開、公平、公正,根據資源配置和優先程度,以預測指標為抓手,以保障為目標,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統籌規劃、分步推進,確保住房保障事業可持續發展。

4.務實高效,開拓創新。為了追求住房保障工作的實際效果,要不斷總結和研究工作中的經驗教訓,實事求是,力求高效。要在工作中勇於探索、勇於實踐、勇於突破,始終堅持制度創新、管理創新、工作創新,克服住房保障發展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挑戰,切實保證住房保障工作的效率和成效。(壹)總體思路

在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保障全覆蓋的基礎上,放寬收入條件,降低保障門檻,全面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通過有條件放開戶籍限制,著力解決我市“新常州人”家庭、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困難。在廉租住房保障和經濟適用住房保障的基礎上,重點推進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保障;同時,進壹步提高廉租房實物配租比例,增加限價商品房供應,積極開展城中村危舊房改造和老舊小區改造升級。

(2)工作目標

用3-5年左右的時間,使兩類住房困難家庭得到充分保障,努力解決兩類群體的住房困難,力爭完成“兩通工程”。

1.兩個“應保”

(1)應保障城市低收入無房家庭申請實物配租廉租住房;

(2)城鎮中等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申請保障性住房保障或公共租賃住房保障。

2.兩個“著力解決”

(1)重點解決市區“新常州人”家庭住房困難;

(2)努力解決城鎮新就業人員和農民工住房困難。

3.“兩個壹工程”

(1)“壹改工程”:完成市區約200萬平方米突出問題的城中村危舊房改造工程;

⑵“壹提升”工程:完成市區約200萬平方米重點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工程。(壹)保障對象

1.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具有常州市區城鎮居民戶口(含集體戶口),居住三年以上,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含)18平方米,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家庭。

2.收入較低的住房困難家庭:具有常州市區城鎮居民戶口(含集體戶口),實際居住三年以上,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含)18平方米,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含)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家庭。其中,家庭總收入低於本市三口之家平均水平的,可適用三人以下家庭收入條件。

3.“新常州人”住房困難家庭:具有常州市區戶籍,現居常州並在常州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在常州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三年以上,在常州無房,或在常州有房,但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8平方米以下(含)且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含)的家庭。其中,家庭總收入低於本市三口之家平均水平的,可適用三人以下家庭收入條件。

4.新員工:大專院校畢業未滿5年,在本市參加工作的員工。

5.農民工:來自農村在本市工作的工人。

表1:十二五規劃住房保障對象數量預測目標對象

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數(戶)“新常州人”為中等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戶)

住房困難家庭(戶)新增從業人員(人)數(農民工)3500 15000 5000 20000 130000(二)保障方式

1.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實行廉租住房租金補貼,無房家庭可申請實物配租廉租住房。

2.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難家庭:實行保障性住房貨幣補貼,無房家庭可申請家庭式公租房。

3.“新常州人”住房困難家庭:根據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及上級要求,在條件允許的前提下,適時推出“新常州人”住房困難家庭住房保障。保障方式是對保障性住房實行貨幣補貼。無房家庭可申請家庭式公租房,實行總量控制,搖號輪候供應。

4.新員工:將實行集體公寓形式的公租房保障。

5.農民工:實行集體公寓形式的公租房保障。

表2:十二五規劃住房保障方式定量預測的目標對象

低收入方式

住房困難家庭、中等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常州人”、住房困難家庭、新職工、外來務工人員、五年廉租房租賃補貼總額(戶)、廉租房2.86萬-2.86萬戶。

實物配租(套房)4000 ————————————————家庭式公寓4000。

公共* * *租賃住房(套)-110004000-15000套保障性住房。

貨幣補貼(住戶)-4000 1000-5000套集體公寓

公共出租房屋

(套/間)——————————10000 20000 30000套(間)(3)保證進度。

1.2011—2015,實現了“應保盡保”的兩大目標。在廉租房租金補貼和經濟適用房貨幣補貼的基礎上,到2013,申請實物配租廉租房的城鎮低收入家庭應保盡保;到2015年,城鎮中等偏下收入無房家庭,應申請實物配租公租房。

2.2011—2015,實現兩個“重點解決”的目標。到2015年,努力解決5000戶“新常州人”家庭住房困難,解決城鎮新增就業人員2萬人、外來務工人員約13萬人住房困難。

3.2011—2015,“兩個壹”工程目標完成。根據城市發展需要和優先程度,到2014年,完成市區面積約200萬平方米的重點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工程。按照“政府主導、區縣為主”的要求,2011年啟動試點,到2015年,完成全市危舊房改造和城中村改造約200萬平方米。

表3:住房保障工作“十二五”規劃年份

項目2011 2012 2013 2014 2015廉租房合計。

房租補貼(戶)6000 6200 5900 5500 5000 28600加廉租房。

實物配租(套)500 1000 1500 500 4000新增家庭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套)1000 1000 1500 5500 6000 15000新增保障性住房。

貨幣補貼(戶)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5000新建集體公寓式公租房(套房/間)10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30000危舊房。

(萬平方米)40 40 40 40 200舊住宅區改造

(萬平方米)80 40 40 200(壹)加強住房保障準入、退出和日常管理。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適時調整和完善住房保障準入條件,適時發布和動態管理。積極探索建立住房保障相關部門和機構信息共享機制,進壹步加強對申請家庭小汽車、經營場所、房產交易記錄和住房保障記錄的審核,努力提高住房保障資格審核水平。嚴格規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進壹步加強住房保障準入和退出管理,堅決杜絕各類違規行為;以創新的精神,不斷研究解決管理中的新情況、新矛盾。

(二)積極探索住房保障與住房租賃市場有機結合的方式方法。引導群眾根據家庭經濟狀況和承受能力,合理選擇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經濟適用房或租賃房的居住方式,樹立科學的住房梯度消費理念。規範住房租賃市場,鼓勵社會閑置住房出租,增加住房租賃市場供給。鼓勵單位向職工提供住房租賃補貼,支持職工通過住房租賃市場解決住宿問題。

(3)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進壹步推進住房公積金制度向非公有制企業、農民工和勞務派遣人員的基本覆蓋。支持職工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支付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市場租賃住房租金。

(4)增加限價商品房供應。進壹步推廣“限價競地價”土地出讓方式,增加限價商品房供應,保障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房屋的家庭居住需求。其中,舊城改造項目中產權調換的住房應為改造區域或附近區域的限價商品房。

(五)嚴格執行住房保障用地政策和建設政策。將保障性住房建設納入城市規劃。根據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和年度目標任務,單獨列出保障性住房用地指標和相關農用地轉用指標,確保建設任務落實到具體地塊。嚴格落實保障性住房、危舊房、城中村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用地供應總量70%的政策。各轄區(含武進區、新北區)在市區有住宅(居住)用地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中,必須嚴格執行按住宅總建築面積的3%分散建設廉租住房和公共* * *租賃住房的要求。配建經濟適用住房或配建指標不同的住房,拆遷資金專項用於住房保障。

(六)提高住房保障投融資能力。將優質土地資源註入住房保障投融資平臺,將註入的土地資源落實到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年度土地出讓計劃和年度住房建設計劃中,落實相應的農用地轉用指標,切實提高投融資能力。建立多渠道住房保障資金籌集和償還機制,進壹步落實財政預算撥款、土地出讓凈收益提取、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土地資源開發收益用於住房保障、廉租房和公租房搬遷、保障性住房上市增值收益分成和貨幣補貼返還等財政渠道,建立穩定現金流,降低財務成本,提高投融資平臺信用等級。

(七)加大城市危舊房和城中村改造力度。出臺城中村改造管理辦法,制定市、區城中村改造五年規劃,成立城中村改造辦公室。實行政府主導、片區為主、市場運作、成片改造和考核獎勵的改造模式,明確優惠政策和配套資源,明確相關部門在城中村危舊房改造中的職責,加大業務指導和考核獎勵力度。

(八)鼓勵社會各界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鼓勵所轄城區、開發區、就業企業等社會力量在工業園區、工廠集聚區建設面向新就業人員和外來務工人員的公共租賃住房。鼓勵各類市場主體投資建設廉租房、公共租賃房等保障性住房,參與城中村危舊房改造,享受保障性住房建設同等優惠政策。

(九)建立健全住房保障體系和工作機制。市住房保障部門負責中心城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中等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新常州人”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負責中心城區舊住宅區改造升級,以及全市危舊房改造和城中村改造、新就業人員和外來務工人員公租房建設的政策制定、業務指導、考核獎勵。市發改委、財政、國土、建設、規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統計、總工會、綜治辦、公安、物價、稅務、住房公積金中心、金融等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天寧、重樓、戚墅堰區人民政府具體負責轄區內新就業人員和外來務工人員住房保障工作,負責轄區內城中村危舊房改造,配合市住房保障部門做好中心城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中等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新常州人”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配合做好舊住宅區改造等相關工作;武進區、新北區人民政府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住房保障工作。轄市、區政府、街道、鄉鎮、村必須明確專門的住房保障機構,統壹負責本級政府的住房保障工作。市政府每年與各市、區政府及相關部門簽訂住房保障目標責任書,對住房保障工作進行考核問責。

金壇市和溧陽市城區參照本規劃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