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房屋出租應提交的文件:
1.租賃雙方的身份證明或合法資格證明。
2、《房地產交易合同登記申請表》。
3.房產證和土地證。
4.房屋租賃合同。
二、房屋租賃程序:
1.租賃雙方應持第二條規定的相關證件到房屋租賃管理處登記。
2.租賃工作人員應審核文件,監督租賃合同,並在初審後簽署初審意見。
3、在壹審基礎上通過二審,簽署二審意見。
4.雙方繳納規定的稅費後,向承租人發放房屋租賃登記證。
5、在手續齊全、審核無誤的情況下,三天內完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付款期限和方式、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零五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出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簽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租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