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公司 - 合肥經濟開發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

合肥經濟開發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

法律主觀性:

根據2017最新公布市區公共租賃住房準入條件的通知,申請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收入標準在2016標準基礎上繼續下降。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線為市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收入標準;城市低收入家庭生活標準線為65438+市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收入標準的0.8倍;城市低收入家庭生活保障標準線為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於20911元/年和1743元/月;城市中等偏下收入的生活保障標準線為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於27881元/年和2323元/月。此外,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的申請條件,按照本級《合肥市公共租賃住房投資建設管理細則》執行。根據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加強公共租賃住房分配和運營管理的通知》和“租補分離”政策,合肥市優先向符合條件的市區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合肥市公共租賃住房。在市級公租房房源充足的前提下,市區無房住房困難家庭和社保(查詢辦理)暫低於18個月的外來務工人員,可通過繳納市場租金的方式申請市區公租房保障。

法律客觀性:

合肥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

第四條

(壹)中等偏下收入及以下城市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時,應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家庭成員為城鎮居民且實際居住在市區的戶籍;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市區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符合本市當年公布的保障條件;

3.家庭成員之間存在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

(二)新就業無房職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市區戶籍或在本市居住1年以上;

2.持有全日制中專以上學歷,自畢業當月起未滿5年的;

3.在城鎮用人單位工作,有手續齊全的勞動(聘用)合同(截至申請時,勞動合同剩余期限為1年)或人事部門證明,正常繳納社會保險;

4.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市區無私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

5.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符合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