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公司 - 房客拖欠房租,突然失蹤了。租客留下的物品該怎麽處理?我能把門撞開嗎?

房客拖欠房租,突然失蹤了。租客留下的物品該怎麽處理?我能把門撞開嗎?

根據妳的描述,我現在從以下幾個方面給出分析和建議:合同期內,承租人享有房屋的使用權,妳不得強行進入或隨意處置承租人的財物。具體法律解釋,可以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對此,我建議妳:1。可以聯系居委會,在居委會見證下開門。並且租客的財物可以交由公證處保管。可以起訴租客解除租賃合同,支付租金和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