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4月19,201:
1.除另有規定外,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的稅率為13%;
二、銷售交通運輸業、郵政業、基礎電信業、建築業、房地產租賃服務業、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9%:
3.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的稅率為9%:
1.糧食、食用植物油、食用鹽等農產品;
2 .居民自來水、供暖、空調、熱水、燃氣、液化石油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煤制品;
3 .圖書、報紙、雜誌、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塑料薄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四、銷售增值電信服務、金融服務、現代服務(有形動產、不動產租賃服務除外)、生活服務、轉讓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稅率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