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材料
(1)戶籍證明:父母雙方與隨遷子女戶籍壹致的戶口本(或當地戶籍證明)。
(2)居住證明:父母雙方及其隨行子女在我市公安部門申請的居住證明或其出具的居住證明。
(3)房屋證明:有自有房屋且已辦理不動產登記的,提供不動產權證書;已購買住房尚未領取不動產權證書的,應提供購房合同和全額發票;如果是租房,提供房屋租賃合同。
(4)工作證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我市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法定登記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材料。
(5)社會保險憑證:父母雙方截至2021,31在我市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滿壹年的憑證。
(6)學籍證明:進入初中的,須提供小學畢業證書和學籍卡。
註冊過程
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材料後,統籌安排符合入學條件的外來務工創業人員子女就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家長也可以選擇私立學校入學。
鎮江市跨區域(市、區)戶籍在我市的,還需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出具“學校聯系函”,經學校同意後,按學籍管理規定方可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