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壹十九條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造成租賃物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根據法律規定,承租人有權向妳主張權利。
但是,在約定的情況下,也可以主張抗辯。
詳情請咨詢律師。
縱橫法律網-北京東元(廈門)律師事務所-於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