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3月2日18: 36左右,北京大興國際機場壹名女旅客在機場四樓服務臺附近拉出手部消毒液架子,跑到護欄處,從四樓扔到二樓西側行李提取大廳出口處。當時物體落地的聲音嚇了附近的人壹跳,她以為發生了爆炸事故。還好,她以為是意外。事發後,機場迅速報警,警方迅速將嫌疑人帶回派出所。經查,嫌疑人患有精神疾病,陪同人員決定帶她回老家治療。
這件事公開後,很多網友指責陪伴她的人,明知她有精神病,為什麽還要丟下她壹個人?好在這件事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也給我們敲響了警鐘。這壹事件揭示了至少兩個信息。第壹是精神病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是否應該提前向工作人員報告;第二個問題,如果這次事件造成人員傷亡,精神病人的陪護人員是否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我們的社會在進步,我們的法律在完善,但只有當問題出現時,我們才會完善法律。這次事件是我們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的好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