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見稿第九章第108條如下:
1.提高了新房預售條件:7層(含)以下商品房項目已封頂;7層以上商品房項目完成地上2/3層,裝配式建築項目完成地上1/3層。
2.無內部認購或內部認購:房地產企業取得預售證或現售記錄後,應在10日內壹次性公告全部商品房信息及出售時間、地點、方式、價格,對外公開出售。
3.禁止物業囤積:取得預售許可證或備案現售價格後,不壹次性公開銷售,物業囤積變相囤積截留房源。
4.嚴控二手房價格:市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建立房地產交易價格監測制度,根據房地產交易價格異常波動情況,采取必要措施穩定房地產交易價格水平。
建立現有商品房銷售合理價格指導機制,定期公布全市商品房項目合理交易價格。對社會關註度高、價格波動大的存量商品住房項目,市主管部門應及時發布合理交易價格,引導市場理性交易。
5.房地產交易金融行為監管:依法查處商業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金融機構、貸款中介機構、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屋租賃企業、經紀機構、評估機構的金融違法行為。
來源:深圳市司法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