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員在出租屋綜合管理辦公室的領導下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房屋租賃和出租屋綜合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做好轄區出租屋的排查工作;
協助做好轄區房屋租賃合同的登記或備案工作;
負責出租租戶的信息收集、錄入和反饋;
做好出租屋業主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督促其與出租屋綜合管理部門簽訂出租屋綜合管理責任書;
協助公安、稅務、計劃生育、工商、消防等部門做好出租屋的綜合管理工作;
協助征收轄區內出租屋稅費;
協助調解轄區房屋租賃糾紛,受理違法租賃投訴;
收集群眾對出租屋綜合治理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報告,不斷改進服務和管理;
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