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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電器壞了應該由誰負責維修?

租賃期間電器壞了,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承擔維修責任;合同沒有約定的,由出租人承擔維修責任;因承租人的過錯造成電器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修理。

根據2021施行的《民法典》第712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壹十三條規定,租賃物需要維修時,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不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承擔。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減少租金或者相應延長租賃期限。

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租房註意事項

1.仔細查看樓主的個人情況。

租房時,租房者要仔細查看房東的個人情況。如果是房東本人出面簽約,最好查看其房產證和身份證;如果是幫朋友租房,壹定要有租房委托書,朋友的房產證,身份證或者復印件;如果房產證沒有辦下來,必須出具購房合同證明身份。

另外,對於租房時可能遇到的“二房東”的問題,租房者已經履行了“二房東”在租賃期間是否有權轉租房屋,讓其出示租賃合同,並提供房屋的相關產權證,以免引起法律糾紛。

2.檢查租賃房屋的家用電器和家具。

租房時,租房者必須檢查房屋內部設施,如家用電器、家具等,看房時還要檢查家用電器的正常運轉和家具的齊全,然後壹壹列入清單。最好註明萬壹出現故障維修費用由誰來承擔,避免入住後家電出現故障,責任劃分不清時,租房者與業主之間產生矛盾。

3.認真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租房者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壹定要看清楚合同規定的條款,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如租賃目的、租賃期限、修繕責任、合同變更和解除、簽訂轉租、違約責任等條款,租賃雙方應協商達成壹致,以免日後在租房過程中產生糾紛,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4、物業費等合同附件寫清楚。

租賃雙方已達成協議,除簽訂正式房屋租賃合同外,租賃期內房屋內設備、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物業維修基金等相關費用的結算和承擔也要詳細寫清楚,作為合同附件保存,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