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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澤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政策解讀

第壹章壹般原則

為確保學院2020年順利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菏澤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壹條本章程適用於菏澤職業學院的招生工作。

第二條菏澤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實行“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菏澤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四條學院全稱:菏澤職業學院;國標代碼:14477;應用代碼:E477。

第五條辦學層次和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高職高專)。

第六條學院地址:山東省菏澤市長城路999號郵編:274000。

第七條學院基本情況:菏澤職業學院是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院位於美麗的牡丹之都山東省菏澤市。校園占地近1000畝,其中萬華湖130畝。為了打造江北最美的湖景大學,學院特別聘請了國內著名建築設計專家、中國工程院院士、華南理工大學教授何敬堂負責設計。學院先後被命名為國家智能制造領域中外文化交流培訓基地、國家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基地、中國牡丹產業培訓基地、山東省外包服務培訓基地、山東省跨境電子商務培訓基地、山東省旅遊產學研合作基地、山東省華文教育基地、山東省中華文化傳承基地、山東省百佳學生資助工作單位。學院堅持高端規劃、高點定位、內涵發展、特色發展,努力打造紮根菏澤、符合國際標準、具有中國風格、形成優勢品牌的魯蘇豫皖邊區壹流高職院校。

學院設有***11系:旅遊管理系、信息工程系、經濟管理系、商貿物流系、機電工程系、建築工程系、交通工程系、食品科學與化學工程系、退伍軍人教育學院、國際交流學院、創新創業學院。有空乘、旅遊管理、音樂表演、公共事務管理、嬰幼兒發展與健康管理、計算機應用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動漫制作技術、會計學、互聯網金融、電子商務、物流管理、工業機器人技術、機電壹體化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供電技術、光伏發電技術及應用、工程造價、建築工程技術、建築裝飾工程技術。學院擁有山東省高職教育品牌專業群中的電子商務物流專業群和人工智能專業群兩個;山東省高職教育有6個重點專業——電子商務、物流管理、物聯網技術、機電壹體化、電氣自動化、工業機器人。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高校招生計劃通過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網站、各省高校招生誌願指南、高校網站、高校招生簡章等渠道向社會公布。該學院的網站公布了這壹計劃。

第四章準入規則

第九條招生工作應嚴格按照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招生政策和指定的錄取分數線,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公平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

第十條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遵循自願優先的原則,按各省自願設置和投檔錄取的原則。

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夏季高考,錄取時專業誌願無年級差異,相關科目無成績要求。對於進入檔案的考生,根據考生的專業誌願和高考成績,按照專業計劃數,優先錄取第壹專業誌願。如果第壹專業誌願不能滿足,則錄取第二專業誌願,以此類推。如果專業誌願不能全部滿足,則專業誌願服從調劑的考生按類似誌願的原則從高到低調劑,不服從調劑的退檔。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夏季高考期間,各專業均未提及選考科目要求。根據考生專業誌願和高考成績,進入各專業的考生按各專業招生計劃數依次錄取,不進行專業調劑。分數相同的考生排名辦法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壹條春季高考錄取原則按照山東省教育廳關於2020年春季高考錄取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各專業外語語種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五章組織結構

第十三條學院成立招生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的重大問題。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是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普通學院(高職學院)招生日常工作,學院紀檢部門監督學院招生工作。

第六章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考生持錄取通知書,按錄取通知書要求按時到學校報到。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的考生應向學院提出申請,經學院同意後方可延期報到。

第十五條新生入學時,按照上級教育部門的有關規定進行高考,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學費按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壹收費標準執行。理工科專業每學年每生5000元,文史類專業每學年每生4800元。校企合作專業按省教育廳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按照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制定的統壹標準執行。學費標準如有調整,按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最新文件執行。

學生入學後,因自身原因要求退學的,退費標準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魯政辦字201898)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課程結束後,學院將向所有科目成績合格的學生頒發學業證書。頒發畢業證的學校名稱及證書類型:菏澤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

第七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本章程由菏澤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30)3957777,5313222。

電話:(0530)3130367

網址:

郵箱:hzzyxyzb@163.com

地址:山東省菏澤市長城路99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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