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居民到所在居委會(村委會)登記,然後提交身份證、戶口本等申請居住證明的材料,證明在當地有穩定住所。
2.租房合同:在海門市區租房的,可以提供租房合同作為居住證明。
3.親戚朋友或同事提供的住宿證明:如果沒有自己的住所,可以提供親戚朋友或同事證明可以提供住宿。
4.其他證明:如水電費、商業銀行存款證明、事業單位工資證明、社保卡等相關證明。需要註意的是,不同幼兒園對入學材料的要求可能不同,建議家長提前了解並準備好必要的材料。同時,如果條件允許,也可以與幼兒園協商,尋找其他方式確認申請人及其家庭的生活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