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申請人可向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提出申請,領取申請表,並如實填寫,按規定申報;經濟租賃住房申請人到市房管局政務中心領取申請表,按規定辦理申請手續。受理部門不得向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
(三)各區咨詢舉報電話為:福州市房地產管理局(福州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87550106、87562923、87551512;鼓樓區房地產管理局:87525521;臺江區房地產管理局:83296354;倉山區房地產管理局:83446243;晉安區房地產管理局:87487583;馬尾區建設局房管所:83986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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