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公司 - 40歲以下本科生可以直接落戶南京嗎?

40歲以下本科生可以直接落戶南京嗎?

從今天開始:是的!

@南京3月1發布消息,南京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制定的《南京市本科以上學歷和技術技能人才落戶南京實施辦法(試行)》來了!

本科以上學歷或40歲以下

(1)家庭申請;

(2)戶口簿和身份證;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申請表》

或《中國高等教育資質報告》

可以直接落戶南京!

看細節:

南京市本科以上學歷和技能人才來寧定居實施辦法(試行)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努力打造國際創新創業人才高地,推進青年大學生“寧聚計劃”實施,根據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通知》(寧委發[2065 438+08]1號)第八條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處理對象

第二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申請戶口遷入我市市區:

(壹)已取得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年齡在40周歲以下並已取得學士學位的畢業生(含留學回國人員);

(二)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

(3)取得國家三級以上職業資格(技能)的人員。

第三條夫妻雙方依照本辦法申請戶口的,也可以申請未成年子女隨遷。

第三章辦理程序

第四條按學歷申請將戶口遷入我市的申請人,需向教育部門出具教育部學歷證書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電子註冊備案表。留學回國人員需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學歷學位證書或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按技術技能等級申請將戶口遷入我市的,需到市人社局開具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國家職業資格(技能)證書,再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第五條取得研究生以上學歷或者年齡在40周歲以下,取得學士學位的畢業生,應當向公安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入戶申請書;

(二)戶口簿和身份證;

(3)薛鑫在線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教育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如何申請網上驗證報告

支持申請教育部學籍網上核查報告中英文版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登記表。

第壹步,參觀薛鑫。com“薛鑫檔案”/archive/index.jsp,用薛鑫登錄。com帳戶;

第二步:登錄成功後,點擊頂部菜單中的“在線驗證報告”欄;

第三步,申請教育部學籍網上核查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

(申請英文版的網上驗證報告時,可能需要人工翻譯核對,需要1-2個工作日才能完成。)

第六條獲得學士以上學位、學士學位或者學習訪問壹年以上的留學回國人員,應當向公安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入戶申請書;

(二)戶口簿和身份證;

(3)教育部在國外認證教育部學歷學位證書或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第七條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申請入戶的,應當向公安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入戶申請書;

(二)戶口簿和身份證;

(三)市人社部門頒發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第八條取得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技能類)的人員申請辦理戶籍的,應當向公安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入戶申請書;

(二)戶口簿和身份證;

(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技能類)。

第九條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戶口簿和親屬關系證明。

第十條本人在本市市區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在房屋所在地進行戶籍登記,提交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本人無合法穩定住所,直系親屬在本市市區有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本人可以在直系親屬戶口登記地登記戶口,提交合法穩定住所證明、直系親屬戶口簿、親屬關系證明、房主同意落戶證明;單位建立集體戶的,可以將其戶口登記在單位集體戶,提交單位同意落戶的證明。不具備上述落戶條件的,在市政務服務中心統壹辦理集體戶籍戶口。

第十壹條申請登記在有合法穩定住所或者單位集體戶的,向區級戶政中心和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請;在市行政服務中心集體戶籍的,向市戶政窗口提交申請。

第十二條市戶籍窗口、區戶籍中心、派出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市戶籍窗口將相關材料報市公安機關,區戶籍中心、派出所上報區公安機關。市、區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報送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並將批準結果返回原公安機關。市戶籍窗口、區戶籍中心和公安派出所應當自收到審批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結果告知申請人。

申請人需在遷移證有效期內辦理遷移手續。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辦法所稱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在我市市區範圍內,以居住為目的的房屋。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公共租賃住房證明;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賃住房;與單位辦理公有住房出租證明等。

第十四條本辦法所稱技術技能人才包括取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以及取得壹、二、三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的人員。

第十五條本辦法所稱直系親屬,是指申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和外孫子女。

第十六條本辦法所稱親屬關系證明包括戶籍檔案、戶口簿、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等。

第十七條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或者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不得辦理和解手續。

第十八條申請人故意隱瞞、欺騙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承諾的,取消其落戶資格,並納入個人征信系統,5年內不再受理其申請;已經完成戶口登記的,應當註銷戶口,退回原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2018年3月1日起實施,試行期為1年。《南京市戶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和《南京市常住戶口管理條例》與本實施辦法不壹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南京市公安局和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問題解答

1.為什麽這次要調整戶籍政策?

答:2065年2月65日,438+0,2007年,南京全面實施新壹輪戶籍制度改革,實施《南京市戶籍準入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準入辦法》)和《南京市積分落戶實施辦法》(以下簡稱《積分辦法》)兩項戶籍新政,根據條件和積分兩項政策穩定我市就業。截至2017年末,南京市戶籍人口達到680.6萬人,年內外遷人口達到195萬人。總戶籍人口比2016年增加178萬,增幅明顯。為吸引更多青年高校畢業生和技術人才來南京就業創業,實現創新創業人才國際高地的目標,2018年10月,根據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關於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創新型城市若幹政策措施的通知》(寧衛發[2018] 65438+,我市實施青年大學生“寧聚計劃”, 進壹步放寬了本科以上學歷人才和技術技能人才來我市落戶條件,不再以就業為前提,制定了落戶後就業政策,進壹步簡化了手續,努力為各類人才來我市就業創業提供優質便捷服務。

2.市委1號文件對《準入辦法》的落戶條件做了哪些調整和放寬?

答:此次政策調整主要涉及三類人群:壹是學術型人才,即獲得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年齡在40周歲以下、獲得本科學歷的畢業生(含留學歸國人員);二是取得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三是取得國家職業資格(技能)三級以上(含三級)。

與2017年2月1日實施的《準入辦法》相比,市委1號文件進壹步放寬了落戶條件。首先是取消就業年限和社保繳納的限制,即就業不再是前提。二是放寬了年齡要求,本科學歷從35歲放寬到40歲,技術技能人員沒有年齡限制。三是放寬學歷教育形式。《準入辦法》要求必須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而《人才落戶實施辦法》中的本科及以上學歷還包括成人高等教育、廣播電視大學、現代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高等教育形式。

3.市委1號文件與準入辦法和積分辦法有什麽關系?

答:根據市委市政府1號文件,我市落戶條件和程序進壹步優化調整,是今年我市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準入辦法》和《積分辦法》中與市委1號文件不壹致的規定為準,按照《人才落戶實施辦法》執行,其他規定正常執行。只有那些符合文件號要求的人。市委市政府1可申請戶口遷入我市市區。

四、學歷和技術技能型人才應滿足的具體條件?

答:《人才落戶實施辦法》規定(壹)取得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年齡在40周歲以下,並取得學士學位的畢業生(含留學回國人員);(二)取得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三)獲得三項以上(含三項)國家職業資格(技能)的人員,符合上述三種情形之壹的,可申請將戶口遷入我市市區。

5.如何認證學歷?

答:申請人需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以下簡稱Xuexin.com)查詢,獲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完成學歷證書的認證工作。如果2002年之前取得的學歷證書無法通過Xuexin.com認證,可以向江蘇省高校招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申請“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江蘇大學招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辦公室:南京市鼓樓區上海路203號。

留學回國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回國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書或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壹種情況,申請人需要註意的是,如果《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中登記的畢業證書姓名欄為:XX大學臨時畢業證書,需要根據留學回國人員的情況,取得正式畢業證書後才能落戶。

通過學歷教育取得學位證書,但未取得相應學歷證書的,可按照“積分辦法”申請落戶。

6.如何界定《人才落戶辦法》中提到的“40周歲以下”的年齡?

答:以申請人戶籍出生日期為準,40周歲以下均可申請落戶。例如,申請人的出生日期為1978 3月31,申請人在1年4月40歲以上。所以他最近的申請日期是2065438+2008年3月31。

7.市委1號文件提出的高級工包括哪些類型的人才?

答:市委1號文件中提到的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技能人才,包括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以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壹、二、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的人員。

八、技術、技能人才落戶受年齡限制嗎?

答:符合技術技能等級要求的人員申請落戶我市,沒有年齡限制。

九、技術、技能證書如何認證?

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技能)認證工作。

持國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請攜帶資格證書原件、學歷報告、批文或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表原件(須提供其中壹份)進行認證。持本市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請攜帶資格證書原件和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表原件到公安受理點辦理落戶,無需證書認證。

技能人才需攜帶技能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原件進行認證。外省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技能)不能通過網檢的,還需提供原發證機構出具的證明。

證件認證地點:南京市建鄴區江東中路265號市政務服務中心大廳壹樓人社局窗口(工作時間:周壹至周五9: 00-12: 00,13: 30-17: 30,14: 30-17。

X.申請落戶的具體流程是什麽?

答:取得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年齡在40周歲以下、取得學士學位的畢業生申請辦理戶籍,向公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1)入戶申請書;

(二)戶口簿和身份證;

(3)薛鑫在線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教育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獲得本科以上學歷、學士學位或者學習訪問壹年以上的留學回國人員申請辦理戶籍,向公安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入戶申請書;

(二)戶口簿和身份證;

(3)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學歷學位證書或在國外取得的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取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申請入戶,應當向公安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入戶申請書;

(二)戶口簿和身份證;

(三)市人社部門頒發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取得國家三級以上職業資格(技能)的人員申請戶籍,向公安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入戶申請書;

(二)戶口簿和身份證;

(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技能類)。

XI。如何確定符合市委1號文件要求的人才落戶地點?

答:戶口登記應遵循先家庭戶,後集體戶的原則。申請人在本市市區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應當在房屋所在地進行戶籍登記,提交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房屋為申請人及他人所有,需出具同意落戶函。申請人無合法穩定住所,直系親屬在本市市區有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可以在直系親屬戶口所在地登記戶口,提交合法穩定住所證明、直系親屬戶口簿、親屬關系證明、房主(承租人)同意落戶證明;單位建立集體戶的,可以在單位集體戶登記戶口,提交單位同意落戶的證明。不具備上述落戶條件的,在市政務服務中心統壹辦理集體戶籍戶口。

12.符合市委1號文件要求的人才在哪裏提交落戶申請?

答:申請人向落戶地公安機關提出申請。

申請人在本市市區有合法穩定住所,或者申請人無合法穩定住所,直系親屬在本市市區有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或者單位設立集體戶的,向房屋所在地、直系親屬戶籍所在地、單位集體戶所在地的區級戶籍中心和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不具備上述落戶條件的,向市公安局在市行政服務中心設立的市戶籍窗口申請。

十三、什麽情況下可以帶未成年孩子搬家?

答:夫妻雙方符合《人才落戶實施辦法》規定的條件。在向公安機關提出落戶申請時,可以申請未成年子女隨遷。如果戶口簿能反映申請時的親屬關系,提供戶口簿就夠了,不需要提供親屬關系證明。

14.人才落戶實施辦法包括哪些類型的房屋?

答:人才落戶實施辦法中規定的可作為落戶地點的合法穩定住所,包括我市市區內列為居住用途的房屋、當地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公房租賃證明的房屋、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住的公租房、單位辦理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的房屋。申請人及他人* * *擁有* *產權住房可作為合法穩定住所落戶。

15.可以在網上申請結算嗎?

答:目前,我市正在建設網上申請系統。完成後,您可以直接在線申請。

十六、本科以上畢業生可以按照《人才落戶實施辦法》落戶嗎?

答: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只能提供薛鑫頒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com按照人才落戶實施辦法的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含職業院校畢業生)也可憑到本市簽字的就業報到證、戶籍證明、畢業證明,按照《準入辦法》要求落戶,無需出具畢業證明。同時,在取消落戶前,戶籍證明和登記證明需要加蓋相關部門的審核專用章,簡化了辦理手續。

十七、提供虛假落戶證明如何處理?

答: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因失信被執行人被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的,或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不予辦理和解手續。

申請人故意隱瞞、欺騙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承諾的,取消其落戶資格,並納入個人征信系統,5年內不再受理其申請;已經完成戶口登記的,應當註銷戶口,退回原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我可以在哪裏下載申請表?

答:申請人可登錄南京市公安局網站“公告”欄目下載《入戶申請表》。建議申請人在向公安機關申請前下載並填寫表格,準備好申請材料及復印件。

十九、各級公安機關受理窗口辦理時限?

答:市戶籍窗口、區戶籍中心、派出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市戶籍窗口將相關材料上報市公安機關,區戶籍中心和派出所上報區公安機關。市、區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報送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並將批準結果返回原公安機關。市戶籍窗口、區戶籍中心和公安派出所應當自收到審批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結果告知申請人。申請人需在遷移證有效期內辦理遷移手續。

二十、“積分法”還會繼續實行嗎?

答:積分制政策將繼續實施。2018的受理時間為3月1日至3月31日,9月1日至9月30日。相關政策可在南京市人民政府官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