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特權豁免。國會議員在國會履行職責時,在國會之外不對自己的言論和投票負責。1.根據憲法,國會議員有義務誠實,以國家利益為重,憑良心履行職責。同時,國會議員不得利用職權和地位為自己或他人、企業等謀取不正當權益。
2.根據《國會法》,國會議員有義務保持良好品行,出席國會全體會議和委員會會議。同時有義務遵守國會法律法規,維護會場秩序,尊重議長和委員會主席維護會議秩序,激活警察保護權。議員的工資標準相當於部長級,每月約500萬韓元。此外,還可以領取或報銷立法活動、特別活動、差旅費、車補等400萬韓元的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