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本合同雙方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機構名稱:_ _代表:_ _地址;_ _ _ _電話:
第二條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 _ _法定代表人:_ _ _註冊地址:_ _ _電話:_ _ _ 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壹致的基礎上,甲方委托乙方使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的
第二條房產基本情況
房屋類型:_ _ _ _房屋坐落:_ _ _ _ _ _ _區(街)路號
占地面積:平方米,建築面積:平方米(委托財產構成詳見附件)。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所有業主和使用人,本物業的所有業主和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並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項
第三條房屋建築使用部位的維護、養護和管理,包括:地面、屋頂、外墻、承重墻、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
第五條* * * *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運行和管理,包括:* * *給排水管道、落水管、汙水管、照明、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和_ _ _ _ _ _。
第六條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護、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給排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和_ _ _ _ _ _ _。
第七條公共綠地的維護和管理。
第八條附屬建築及設施的維護、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場館_
第九條* * *環境衛生,包括房屋使用部位的清潔、公共場所的清潔、垃圾收集和_ _ _ _ _ _。
第十條交通和車輛停放秩序管理。
第十壹條維護公共秩序,包括治安監控、巡邏、過往執勤、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十二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宅用戶檔案和竣工驗收資料。
第四條第十三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費:_ _ 2、保潔費:_ _ 3、保安費:_ _ 4、房屋設備運行費:_ _ 5。維護費:_ _
第十四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委托維修養護該房屋的自用部位、設備和器材時,乙方應當接受委托,並收取合理費用。
第十五條業主對違反《業主公約》的畜牧使用者,根據具體行為和情節輕重,采取批評、勸導、警告、制止、_ _ _等措施。
第十六條其他委托事項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委托管理期限為_年。從_ _ _ _ _到_ _ _ _ _。
第四章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代表和維護物業業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3.審批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和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
5.審查乙方的年度經營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和決算報告;
6.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 _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建築面積為_ _平方米的管理用房(產權仍歸甲方),乙方按下列第_ _項執行:
(1)免費使用;(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 _ _元計算,租金收入用於_ _ _元。
7.負責收集物業管理所需的所有圖紙、文件和資料,並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 _天內提供給乙方;
8.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未按規定繳納畜牧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_ _ _ _ _形式繳納;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遺留的管理問題;(1)__(2)__
10.協助乙方進行畜牧業管理、宣傳和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畜牧管理安全;
2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向有關部門舉報;
3.根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的規定,處理業主和業主使業主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
4.選擇特許經營公司承擔該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該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及綠化的年度維修計劃,經雙方同意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書面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關物業使用的規定。業主、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相關限制,並負責監督;
7.每_ _ _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維修費用的使用情況;
8.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本物業的公共設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應與甲方協商後報相關部門批準;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和全部物業管理檔案;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的要求和標準
第二十條乙方應按以下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管理滿意率達到_ _%。
1.房子的外觀:_ _ 2。設備操作:_ _ 3。房屋、設施和設備的維護和保養:_ _ 4。公共環境:_ _ 5。綠化:_ _ 6。交通秩序:_ _ 7。安全性:_ _ 8。緊急維修:_ _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
第二十壹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人民幣元或每戶人民幣元向業主收取;
2.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元或每戶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安全費用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元或每戶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高層住宅電梯、水泵、_ _ _ _的運行費用據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應根據_ _ _ _ _進行;
6.如企業和物業使用人逾期繳納物業管理費,乙方可從逾期之日起加收應繳費用0.3%的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住宅區的非住宅房屋管理服務費按住宅收費的_ _ _倍收取。
第二十三條停車位及管理費由乙方按以下標準向停車位使用者收取:
1,室外車位:_ _ _ _ 2,車庫車位:_ _ _ _ _
第二十四條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用部位和設備的維修及其他專項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據實支付。
第二十五條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收費標準如下:
1._____2.______
第二十六條房屋* * *用部位、* *用設備、設施、公共* * *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按各自住宅* * *建築面積的比例,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 _款的約定,乙方未能達到規定的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無限期解決,逾期不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實現管理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果乙方逾期未整改,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終止合同的權利;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清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任何壹方無合法依據提前解除合同的,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違約金_ _ _ _ _ _;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給予經濟補償。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壹條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 _ _日內,根據甲方委托的管理事項辦理接收和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雙方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補充,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在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空格部位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刷條款的原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正本及附件壹式三份,雙方各執壹份,物業管理部門備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因建築施工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工藝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處理善後事宜。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雙方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協商解決。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_ _ _ _ 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期滿後自然終止。雙方續簽合同的,應當在同期期滿前向對方提交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代表:代表:附:
業主公約
為加強對_ _ _ _(以下簡稱物業)的管理,維護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環境和秩序,保障物業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根據國家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制定本公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必須自覺遵守。
壹、使用、經營或轉讓自有物業時,應遵守物業管理法律和政策的規定。
二、執行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的決議、決定。
三、委托物業管理企業負責房屋、設施、設備、環境衛生、治安、安全、綠化等管理。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當遵守物業管理企業根據政府有關法律政策和業主委員會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積極管理物業管理企業。
五、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物業管理企業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見或建議,可以直接向物業管理企業提出,爭議可以通過直轄市業主委員會解決。
六、強化安全防範意識,自覺遵守安全防範的有關規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確保家庭生命財產安全。
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修房屋,應遵守物業裝修的相關制度,並提前告知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對房屋裝飾裝修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註意事項和禁止行為。違章、違規裝修房屋或幹擾他人正常使用物(如滲、漏、堵、漏等)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當及時改正,給他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如果他們拒不改正,物業管理公司可以采取相應措施制止其行為,並及時告知業主,向有關管理部門舉報腐敗處理。
八、業主委托物業管理企業對自用和相鄰部位的相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的,應當交納相應的費用。
九、凡房屋建築及附屬設施設備有或可能妨礙、危及房屋相鄰他人的利益和安全,或妨礙統壹容貌和市容的,業主應按規定單獨或共同維修養護,業主應及時進行維修養護。如果他們拒絕進行維修,業主委員會將委托物業管理企業進行維修,費用由有關業主按規定分攤。
10.與其他非業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賃關系時,應當告知並要求對方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約,承擔連帶責任。
十壹、在本物業範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改變結構、外觀(包括外墻、外門窗、陽臺等的顏色、形狀、規格等。),擅自改變房屋的設計用途、功能和布局;
(二)非法鑿、拆、搭、建房屋內外承重墻體、梁、柱、板、陽臺;
(三)占用或者損壞樓梯、通道、屋頂、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共設施和場地;
(四)損壞、拆除或者改造供電、供水、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排水、排汙、消防等公共設施;
(五)隨意堆放雜物、丟棄垃圾、高空拋擲物體;
(六)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危險物質的;
(七)踐踏、侵占綠地;損毀、塗寫園林建築草圖;
(八)在公共場所和道路兩側擺攤設點;
(九)亂搭、亂貼、亂掛和設置廣告牌影響市容市貌的;
(10)隨意停車;
(11)聚眾喧嘩、噪音擾民等損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行為;
(12)違規飼養家禽、家畜、寵物;
(13)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
十二、人為損壞公共設施設備或其他業主設施設備的,由損壞責任人負責修復或賠償經濟損失。
十三、按規定物業管理企業應交納的服務費。
14.業主使用本物業內有償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共設施、場地時,應當按規定交納費用。
15.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和公共設施的完好。
十六、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弘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互相幫助,和睦相處,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