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註意的是,通知中多處提及房地產。
通知中涉及的房地產內容
1.《通知》附件2019《鞏固治亂成果推進合規建設工作要點》中,第二部分“宏觀政策落實”指出-
表外資金直接或變相用於土地出讓融資;
未嚴格審核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違規為“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提供融資;
個人綜合消費貸款、商業貸款、信用卡透支等資金被挪用於購房;
資金通過影子銀行渠道非法流入房地產市場;
M&A貸款、經營性物業貸款和其他貸款管理不嚴,資金被挪用於房地產開發。
二。通知所附的2019非銀行領域“鞏固治亂成果,推進合規建設”工作要點中,“信托領域宏觀調控政策落實情況”部分指出-
向“四證”不全、開發商或其控股股東資質不合格、資本金不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直接提供融資,或通過股權投資+股東借款、股權投資+不良債權認購、應收賬款、特定資產收益權等方式變相提供融資;
為房地產企業直接或變相支付土地出讓價款提供融資,為房地產企業直接或變相提供流動資金貸款。
三。在《通知》所附的2019非銀行領域“鞏固治亂成果,推進合規建設”工作要點中,“其他非銀行領域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部分指出-
未落實房地產業務各項政策和監管要求的;
違法違規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或者通過融資平臺非法新增地方政府債務。
四。《通知》所附2019非銀行領域“鞏固治亂成果,推進合規建設”工作要點中,“金融租賃公司”部分指出-
違反規定開展房地產業務;
違規向地方政府和融資平臺提供融資。
(來源:國家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