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有效的本市居住證,或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繳納社會保險12個月;
2.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未享受政府購買或租賃的公共租賃住房;
3、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未享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危房改造補貼、安置房,或者在申請購買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安置房時未繳納集資款等優惠政策的;
4.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5年內未在本市購買、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私有住房;
5.單身申請人應年滿30周歲;
6、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低於15平方米,且不超過30平方米;
7、家庭人均收入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8.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願意履行住房保障義務,包括配合資格審查,按要求及時申報和更新住房、收入、財產、就業狀況等信息,履行合同等。
房補申請材料:
1、本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及相關身份證明;
2.家庭小冊子;
3、家庭收入、財產相關材料;
4、家庭住房情況相關材料;
5、天津市住房保障租賃補貼申請審核表。
綜上,具體申請條件以當年政策為準。建議關註官網、天津市政府、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的通知和公告,及時了解最新的申請條件和辦理流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 * *租賃房屋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在當地無房或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
(二)收入和財產低於規定標準的;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已在當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和市、縣級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