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準備好居住證需要的材料
1.身份證明:申請人需準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用於個人身份證明。
2.居住證明:提供在南寧合法居住的證明,如房屋租賃合同、房產證、單位宿舍證明等。
3.近照:提供符合制作居住證要求的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第二,去當地派出所提交申請。
申請人需攜帶上述材料到當地派出所或居住證辦理窗口提交申請。工作人員會核實材料是否齊全、真實、有效。
第三,填寫居住證申請表
提交申請時,申請人應當填寫居住證申請表,申請表應當包括個人基本信息、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請確保填寫的信息準確無誤,以免影響居住證辦理進度。
4.等待批準並獲得居留許可
申請提交後,工作人員會進行審批。獲批後,申請人會收到領取通知書。申請人需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按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地點領取居住證。
總而言之:
南寧辦理居住證需要準備身份證明、居住證明、近照,到當地派出所提交申請,填寫居住證申請表。經批準後,申請人應按通知要求領取居住證。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2條規定: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和連續就讀條件之壹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4條規定:
居住證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照片、常住戶口地址、居住地址、簽發機關、簽發日期。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9條規定: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照片、居住地址、就業、就學等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