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財產轉讓所得。應付個人所得稅。第三條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契稅暫行條例》第九條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申報納稅,並在契稅征收機關批準的期限內繳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