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印花稅只針對印花稅暫行條例,具體征稅範圍如下:
1.經濟合同
稅目稅率表中列有10類合同。它們是:
(1)購銷合同。
(2)加工合同。
(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4)建築安裝工程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
(六)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合同。
(8)借款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
(10)技術合同。
印花稅由納稅人按照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壹次性購買並粘貼壹枚郵票(以下簡稱貼花)繳納。
印花稅也可以委托代征印花稅,由稅務機關委托開具或辦理應稅憑證的單位代征印花稅。
印花稅以應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和憑證數量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的稅率或者稅額標準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和收入)×適用稅率。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數量×適用稅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