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迪士尼樂園規定:
壹、以下物品不允許進入公園:
易燃易爆物品(如鞭炮)、武器、仿真武器、玩具槍(包括玩具爆能槍、水槍)。
食品(原包裝、密封和未開封的食品除外)和酒精飲料。
尺寸超過56厘米X 36厘米X 23厘米的行李。在高峰時間和其他必要情況下,不得允許其他輪式行李進入公園。
獨輪車和輪式車輛----不包括手推輪椅、不少於三個車輪且速度不超過16 km/h的殘疾人電動輔助移動裝置,以及尺寸不超過92 cm X 132 cm的嬰兒車。
玩帶滑輪的裝備,比如旱冰鞋和帶滑輪的鞋子,滑板和滑板車。
大型三腳架、折疊椅和凳子。
罐頭或玻璃容器(小嬰兒罐頭食品除外)。
動物(導盲犬除外)。導盲犬必須始終拴在主人的監督下。有些景點可能不讓導盲犬進入。
相關法律禁止的物品和其他危險或破壞性物品。
二、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沒有我們的允許,
銷售、交換商品或服務,或以銷售或交換為目的展示任何商品或服務。
分發和展示任何形式的印刷品或記錄,或使用任何旗幟、橫幅或標誌。
舉行集會、主題活動、演出或演講。
使用相機/手機/手持相機的伸縮桿(如自拍桿)。
攝影、錄像或錄音,但個人使用和非商業目的除外。
冒充或扮演任何迪士尼角色,影響其他遊客或公園的運作。
餵公園裏的動物,包括鳥。
放風箏,操控遙控設備,比如無人機,遙控玩具。
任何危險行為或可能妨礙公園及任何配套設施運行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