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駕駛證管理規定》第八條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駕駛人允許駕駛的車型分為:
(a)輪式拖拉機,代碼g 1;
(2)手扶拖拉機,代號k 1;
(3)履帶式拖拉機,代號L;
(四)輪式拖拉機運輸單元,代碼G2(允許駕駛輪式拖拉機);
(五)手扶拖拉機運輸單位,代號K2(允許駕駛手扶拖拉機);
(6)輪式聯合收割機,代號R;
(7)履帶式聯合收割機,代號s。
擴展數據:
《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駕駛證管理規定》第十二條首次申請駕駛證的,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壹)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2)身體狀況證明。
第十三條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向駕駛證核發地或者居住地的農機監理機構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提交駕駛證和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的材料。
中國工商聯合會-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駕駛證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