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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橋中學2008年初中提前報名了嗎?新區園其他中學的報名日期是什麽時候?

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以下簡稱《義務教育法》)和《江蘇省中小學管理規範》,按照《蘇州市關於深化素質教育、豐富校園生活、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三項規定》(以下簡稱三項規定)(蘇教辦〔2007〕5號)等文件精神,提出2008年,

壹、指導思想

堅持義務教育公平原則,圍繞“辦好每壹所學校,教好每壹個學生”的目標,堅持依法免試就近入學,完善教學區(公辦中小學)公示和學位告知程序;以逐步“擴大優質中小學教學面積,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比例”為高質量均衡發展的目標,進壹步滿足普通民眾對高質量教育的需求;積極推進免費政策,確保每個適齡兒童都有壹個免費的義務教育學位。

二、錄取原則

各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依法保障每個適齡兒童免於考試就近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為每壹個適齡兒童(包括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子女)提供壹個屬於自己教學區域的免費公辦學校學位。

(二)市教育局負責城市小學到初中的統籌規劃和協調。吳中區、相城區、工業園區、高新區、虎丘區負責本轄區內適齡兒童(含外來人口子女)的初中入學工作,各區初中入學辦法經市教育局批準後實施。因行政區域調整、城市改造、學校布局調整等涉及初中教學區域的變化。由市教育局與相關區協調解決。

(3)從小學升入初中的工作,必須保證地段生,即其合法常住戶口所屬學校教學區的小學畢業生免試入學。小學畢業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確定其就近入學的依據。

教學區的劃分,由下級教育部門在上年教學區的基礎上,根據今年初中布局、辦學規模和生源分布情況,在保持相對穩定的基礎上,進行必要調整後確定。調整本著逐步擴大優質初中教學區範圍,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比例的原則。

(4)根據“三項規定”要求:任何學校、任何機構、任何個人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入學考試;民辦學校不得以筆試或變相筆試方式選拔學生;公辦和民辦學校不得舉辦各種形式的“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經批準的藝術班、體育特色班除外。

(五)流動人口子女在我市接受義務教育,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文件規定,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吸收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的基本原則。戶口雖不在本市,但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與本市常住人口同等對待;戶口不在本市、無合法固定住所、流動性大的,按照“相對就近、集中安排”的原則,由教育行政部門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就讀。

所有公辦學校都要充分挖掘潛力,積極吸納流動人口子女入學。外來人口子女就近入學不收學費,同時要積極按規定落實免費義務教育政策。2008年,當地公辦學校吸納流動人口子女的比例不低於70%。

(六)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格控制名額,嚴格控制“擇校生”比例。各中學要以本校教學區為單位,對要求跨教學區入學有困難的要從嚴控制。經學校調查核實並經市招生部門批準後,學校可發放錄取通知書。達不到跨教學區要求的學生,由市招生部門分配到名額較多的學校。

(7)加大資助貧困學生工作力度,繼續采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方式資助貧困兒童,確保每個貧困家庭的孩子不因經濟困難而輟學。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進入蘇州市鄧氏美蓉中學、蘇州市第三十中學分別舉辦的“成功班”;外來人口子女可分別報考蘇州十二中、蘇州二十中學校舉辦的“光榮班”。

(8)根據《義務教育法》規定,所有初中應當保證有學習能力的殘疾兒童平等享有九年義務教育的權利。進壹步做好小學畢業生中殘疾少年初中入學工作,按初中教學區隨班就讀。

第三,招生對象

(1)凡具有蘇州市常住戶口或合法常住戶口,年齡在16周歲以下(1992年9月1後出生)的小學畢業生,就近免試升入初中,由相關中學在8月10前發放錄取通知書。

(2)具有蘇州市常住戶口或合法常住戶口,年滿16周歲但未受完九年義務教育的小學畢業生,在提供必要證明後,也可免試就近進入初中就讀(同第1條);年滿16周歲且已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小學畢業生,不再發放中學錄取通知書。想繼續學業的,經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可以作為非義務教育對象入學。

(三)非本市戶籍人員、蘇州市區公辦和民辦小學(含經批準的外來人口子女學校)畢業生和來蘇的外地小學畢業生,經提供相關證明和確認,可按照“相對就近、集中安排”的原則,免試升入市區初中。

四、報名方式

小學畢業生招生分為信息采集和單獨招生兩個階段。

(壹)學生信息集體采集:

滄浪區、平江區、金閶區、工業園區、高新區、虎丘區小學畢業生,由其畢業所在小學集體辦理學生信息上報手續。小學畢業生集體信息采集將繼續采取電子信息與紙質信息相結合的方式。時間為6月22日至24日(辦法另行通知)。

(二)公辦和民辦初中同時註冊:

小學將畢業生信息集體上報教育局後,7月8日采取公立和私立初中同壹天報名。具體操作如下:

1.公辦初中報名:

(1)具有本市戶籍的小學畢業生,按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指有房產證或房卡的住所)在所在教學區初中報名,報名時攜帶房產證或房卡、戶口本、小學畢業證、素質發展報告、小學畢業生登記表二級表存根等材料。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合法固定住所(指無房產或無房卡房)的,在戶籍所在地教學區初中報名。

以上“初中報名”時間統壹為:7月8日。

(3)非本市戶籍的小學畢業生不參加公辦初中報名。按照“相對就近、集中安排”的原則,7月底前由市、區教育局分配到相關公辦初中。

2.民辦初中報名:

蘇州市立達中學、平江中學、草橋實驗中學、振華雙語實驗學校、高新區文昌實驗中學、工業園區星海實驗學校等6所工讀學校於7月8日報名,每個學生限報壹名。報名時攜帶以下材料:小學畢業證;質量發展報告;各種獲獎證書;小學畢業生登記表和中學表格存根復印件等材料。

參加民辦學校面試未被錄取的學生,由市、區教育局根據小學畢業生采集的信息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分配到其就讀的公辦初中。

(3)其他學生註冊:

1.滄浪區、平江區、金閶區(五區外)小學畢業的,回蘇生,憑市區戶口本、合法固定住所證明、畢業證、小學生素質發展報告(六年級報到證)等在市初中招生辦(暫設在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地址:1寸照片)。

2.工業園區、高新區、虎丘區(五區外)小學畢業回蘇生的,分別到工業園區、高新區、虎丘區教育局報名(時間、程序同上)。

3.非本市戶籍的非本地小學畢業生,如欲在市區初中入學,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於7月1 ~ 7日向初中招生辦提交其原籍戶口簿、暫住證及居住證明、小學畢業證書、小學生素質發展報告(六年級報告單)、勞動合同或其他經市勞動人事部門核實或備案的合法經營的相關工作證明及1寸照片三張,進行審核。

動詞 (verb的縮寫)相關事項

(壹)繼續嚴格執行省市關於實施免費義務教育的有關規定,繼續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雜費、課本費和義務教育證書的發放、收取和使用工作。

(二)繼續完善教學區公示和學位通知程序,優化招生咨詢服務。

教學區公示及學位通知:公辦初中從5月15日起公布2008年教學區、報名程序、入學政策、免費教育相關規定及咨詢熱線電話,同時在學校網站首頁醒目位置和校門口公示欄公布。讓小區和學校附近的家長了解初中教學區域的範圍,了解孩子免費義務教育初中的程度。

開通咨詢熱線:我局、滄浪區、平江區、金閶區、工業園區、高新區、虎丘區教育行政部門及各公辦初中於5月15向社會公布並開通咨詢熱線。

(3)確定學生所屬的教學區域:

1.學生的常住戶口應當與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常住戶口和合法固定住所壹致。學生個人賬戶與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不壹致的,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為依據。

2.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常住戶口應當與法定固定住所壹致。常住戶口與法定固定住所不壹致的,以法定固定住所為依據。

3.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多個合法固定住所的,以每個合法固定住所為其入學依據。原則上以有戶口和相對穩定住所的合法固定住所為主要依據。

4.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沒有“產權房”或“房卡房”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監護人及其學生的實際生活狀況統籌安排初中。

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產權房”或“房卡房”,父母長期隨祖父母居住,是唯壹居住地。子女就讀的學校以其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為準。

5.學生戶籍與法定監護人不在同壹戶籍地,在教學區域內無合法固定住所。教育部門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入學。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小學畢業生,可持相關證明在其戶口所在地依法入學:①父母雙方均為現役軍人(含武警);(2)父母雙方都是派往國外的專家和技術人員;(3)父母雙方戶口均不在市區;4個孤兒。

6.根據“就近入學”原則,因住房條件改善已遷入新房,但因客觀原因未遷入戶籍的,以新住所為準確定教學面積;原住宅已拆除,新住房尚未交付。原則上以新安置的住房為準;家庭確有特殊困難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統壹安排學校地段。

(4)蘇州市鄧氏美蓉中學、蘇州市第三十中學舉辦的“成功班”,為具有本市戶籍、經濟困難的城鎮小學畢業生提供免費教育。兩校各招收1班,每班招生人數不超過50人(詳見2008年成功班錄取通知書)。

(五)蘇州市委統戰部、市教育局決定,從2008年秋季起,蘇州市第十二中學、蘇州市第二十中學與蘇州市光榮促進會聯合舉辦“光榮班”,招收非本市戶籍、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外來人員子女,免除學生學習費用。兩校各招收1班,每班招生人數不超過50人(詳見2008年“榮耀班”錄取通知書)。

(6)蘇州六中、蘇州二十六中繼續面向市區招收兩個藝術特色班;蘇州市第十中學體育苗子、蘇州市第三中學女籃、蘇州市田家炳實驗中學乒乓球隊、蘇州市第十六中學象棋隊、蘇州市真武中學根據所報學校的招生簡章進行專業測試後被學校提前錄取。招收藝術體育特長生的,可參加藝術體育專業加試,不得舉行文化考試和測試。以上學校相關招生簡章報我局審批後公布。

上述學校已於2008年7月初完成特長生招生工作,招生名單於7月12日前報送市初中招生辦。被錄取的藝術、體育類學生原則上不再參加義務教育學位分配和民辦學校註冊,其他學校不予錄取。

六、關於民辦初中招生。

(壹)民辦初中招生納入城鎮初中招生統壹管理。市區民辦學校在市教育局指導下,在規定範圍內實行自主招生,按省教育廳和我局核定的範圍招生,收費按省、市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根據《義務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和三項規定的要求:“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當報審批機關備案”;“民辦學校不得以筆試或變相筆試方式選拔學生”。

(2)立達學校、平江中學、草橋實驗中學、振華雙語實驗學校、高新區文昌實驗中學、工業園區星海實驗學校、蘇州國際外國語學校、普通實驗學校、蘇州外國語學校、新草橋中學等民辦初中的招生工作由其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指導和管理。民辦學校應當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發布招生簡章和廣告,明確招生原則、報名和錄取時間、報名條件和程序、招生計劃和範圍、收費標準和錄取方式。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當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民辦學校不得發布虛假招生簡章或者招生廣告。

(三)上述十所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初中應在統壹時間範圍內完成自主招生工作。即招生簡章或廣告同時發布,報名時間相同,錄取時間相同,在規定日期內完成招生工作。

(四)民辦初中數量等於或少於招生計劃數的;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可通過面試錄取。其中,立達學校、平江中學、草橋實驗中學、振華雙語實驗學校、高新區文昌實驗中學、工業園區星海實驗學校等。,已經省教育廳批準的,只能報壹個學校,不能兩個都報。

(5)立達學校、平江中學、草橋實驗中學、振華雙語實驗學校的錄取采取“面試”和“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工業園區星海實驗學校組織園區小學推薦工作。

(6)民辦初中應在規定日期內將錄取名單報送市初中招生辦:被錄取的市區(五區)小學畢業生,經市初中招生辦審核後,領取《2008年市區小學畢業生登記表》;錄取到市區(五區)的小學畢業生,由其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報市初中招生辦公室備案。根據《江蘇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沒有辦理入學手續的學生不能取得初中入學資格;入學後,無轉學手續的學生不得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