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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丟了怎麽辦?

法律主觀性:

關於租房合同丟了怎麽辦的回答如下:第壹,如果在中介租的房子有備份合同,可以在中介復印壹份。如果他們拒絕,如果承租人了解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即租金的數額、支付租金的時間和方式、租賃期限,租賃合同的損失影響不大。承租人完全可以依法繼續履行,中介不能把承租人趕出去,也不能偽造合同。必要的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第二,租的房子沒有合同也沒關系,只要有交房證明和存款單,這些都可以證明合同的存在。1.如果租賃合同已經到期,房東是否出租房屋與承租人無關:如果租賃合同在租賃期間丟失,仍然可以要求繼承和履行。租賃合同只是租賃關系存在的最有力證明。但其他證據,如押金、收據、證人證言等,也可以形成證據鏈,證明租賃關系的存在。2.如果房東否認租賃關系的存在,拒絕退還押金,雙方可以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訴訟費由承租人先行墊付,最終由敗訴方承擔。需要承租人有其他證據證明租賃關系的存在和房東違約。三、以上是兩種不同租房形式的處理方式(1)。最好不要告訴房東合同丟失的事實。可以說是合同有錯要查,看壹看樓主的復印件,然後找個機會抄。(2)如果房東要求承租人搬離房屋,而承租人已經搬離房屋,妳可以在承租人與房東最初約定的租賃期限內,多次到房屋內查看房屋是否有人居住。如果房東不退押金,可以起訴房東違約。除了拿回押金,還可以要求賠償損失。(3)如果房子還空著,承租人可以等到租約到期再索要押金:租約到期後,租賃合同終止,押金應退還。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703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和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704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維護等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章

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