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身份證件和證明材料,在哈爾濱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證制作管理中心、相關分局、縣(市)局戶政大廳、暫住地派出所等地補辦。
搬運材料:
外省(市)戶籍人口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合法穩定居住、工作、上學;在我省行政區域內跨地級市合法穩定居住、就業、就學的已辦理二代身份證的本省戶籍居民,需提交下列身份證件之壹:
1,戶口簿
2.居民身份證(只適用於換領居民身份證)
3.公安機關出具的機動車駕駛證、中國護照等有效身份證件。
同時,證明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應當提交下列文件之壹:
1,居住證
2、在居住地公安機關辦理暫住登記的,可提供經公安機關核實的登記材料(839暫住人口登記表)。
3、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需提供勞動合同、營業執照等相關材料。
4.證明自己合法穩定就讀,需要提供學生證或經教育部門註冊的學籍證明等相關材料。
5.證明合法穩定居住的,需向哈爾濱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證制作管理中心、相關分局和縣(市)局戶政大廳、戶籍所在地公安戶籍派出所、暫住地派出所提供房屋權屬證明或租賃合同等相關材料。
搬運地點:
哈爾濱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證制作管理中心、相關分局、縣(市)局戶政大廳、戶籍所在地公安戶籍派出所、暫住地派出所。
南崗分局先鋒路567號0451-87664120
道裏分局埃德蒙頓路27號0451-84309275
道外分局東直路331號0451-57606110
香坊分局150香坊街0451-87664686
方平分局國保街6號所轄派出所0451-86500110。
松北分局太陽島月亮灣電視城北側0451-88191101
承諾時限:
材料準備充分後,黑龍江省內異地需要30個法定工作日,黑龍江省外需要40個法定工作日。
收費標準:
20元,居民身份證,過期補上,40元,居民身份證,丟了。
來源:
聯系電話:0451-87153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