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
2.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發票)原件,需要復印的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上有地址、面積、買受人姓名的頁面。
二、夫妻與子女的關系:
1.車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
2.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發票)原件,需要復印的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上有地址、面積、買受人姓名的頁面。
3.夫妻需要提供結婚證,子女需要提供戶口本或者能夠證明雙方關系的證明。
三。租賃關系的處理:
1.房東會帶領承租人壹起處理。
2.車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
3.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發票)原件,需要復印的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發票)上有地址、面積、買受人姓名的頁面。
4.申請人與業主簽署的租賃協議復印件。
5.房屋租賃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房管局辦理)。
6.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擴展數據
鄭州市暫住人口登記辦法
第十壹條申報暫住登記,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壹)單位招用臨時工並提供住宿的,由用人單位申請;
(二)個體工商戶招用臨時人員並提供住宿,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
(三)在租賃房屋內居住的暫住人員,由出租人辦理;
(四)其他暫住人員,由本人申報。
第十二條申報暫住登記,應當提交暫住人的居民身份證。需要辦理居住證的,還應當提交暫住人口近期標準照片兩張。
房屋出租人為出租其房屋的暫住人口辦理暫住登記的,除按照前款規定提交材料外,還應當出示房屋租賃證。
暫住人口登記申請符合前款規定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即時登記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常住戶口、居民身份證件號碼、暫住地址和暫住原因,並發放統壹格式的居住證。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鄭州市暫住人口登記辦法
百度百科-河南居住證?
百度百科-暫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