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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稅審計代理實務

房產稅是按照房屋的計稅殘值或者出租房屋的租金向房產所有人征收的,稅務稽查的重點範圍應該是房屋的原值和租金收入。

(壹)自用房地產審計的要點

檢查不動產原值是否真實,有無少報、瞞報。檢查“固定資產”賬簿中房屋的成本或原價是否真實、完整,有無記賬明細。同時,要關註納稅人是否按照規定增加了原有房屋的原值,改擴建費用是否納入大修理範圍。查看納稅人的“在建工程”明細賬,是否存在已完工交付的房地產繼續暫停使用、未及時辦理過戶手續、低估房地產原值等情況。如有必要,需要深入實地查看企業是否有表外房地產。陪妳壹起去考試

(二)出租物業審計要點

1.審核“其他業務收入”、房屋租賃合同、租賃費用結算憑證等賬目,核實房屋租金收入,是否存在出租房屋未申報納稅的問題。

2.審查是否存在簽訂業務合同隱瞞租金收入,或少報貨物租金收入,或計算租金收入的情況。

3.審查是否存在出租房屋或出租免稅單位和個人私有財產的問題。

【例】委托註冊稅務師審核某企業房產稅繳納情況,從固定資產明細賬核實該企業有11棟建築物,原值合計34202200元,再核對“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科目中的應交稅費,計算無誤,稅費也已入庫。但經復核“其他業務收入”科目,發現有固定資產出租收入6.24萬元,並核實了原始憑證。這個收入是把長安街上的房子租給壹家公司的租金收入,沒有交房產稅。

註冊稅務師認為企業應繳納房產稅,計算方法如下:

應交房產稅= 62400× 12% = 7488(元)

並做相關對賬分錄:

借方:管理費7488

貸: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7488

(3)應納稅款審核要點

1.考試與免試界限的劃分。各免稅單位自用財產與生產、經營、出租財產的劃分,免稅單位財產與下屬單位財產的劃分是否明確,劃分方法是否正確,免稅財產改變用途為應稅財產後是否按規定申報納稅。必要時,檢查申報的房地產用途與其實際用途是否壹致。

2.復習房產稅,計算納稅期限。對已辦理驗收手續或未辦理驗收手續並已使用的新建、改建、翻建房屋,是否在規定期限內申報納稅,是否存在拖延納稅期限、少繳稅款的問題。

3.審核房產稅申報表,核實計稅依據和適用稅率的計算是否正確。對固定資產賬戶中未記錄財產原值,或財產原值明顯不合理的,應建議納稅人按相關程序進行評估,以保證計稅依據的準確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