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交通主管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的檔案部門對所屬單位的檔案工作實行業務領導。第六條交通部檔案管理部門的主要任務是:
壹是貫徹黨和國家關於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交通檔案工作的特點,制定交通系統檔案工作的規章制度;
二、制定交通檔案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對交通系統的檔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
四、負責交通部的檔案工作。對部機關各單位的檔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集中統壹管理部機關檔案,按規定向有關檔案館移交檔案,為部機關和交通系統提供檔案服務;
五、指導和協調交通專業檔案協作組的活動,總結和交流檔案工作經驗,組織和指導交通檔案學術理論討論和研究;
六、負責組織交通系統檔案幹部的業務培訓;
七、組織學習、研究和推廣檔案管理的新技術、新方法和先進經驗;
八、參與國家重點交通建設項目竣工和重要設備開箱文件資料的驗收工作;
九、制定交通系統檔案範圍的規定,指導交通檔案的業務工作。第七條交通部直屬各單位應當設立與本單位檔案工作相適應的檔案管理機構(檔案管理處、科、室)。
檔案管理處(處、室)的主要任務是:
壹、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本單位檔案管理的規章制度;
二、對下屬單位的檔案工作進行業務領導、指導、監督和檢查;
三、負責指導本單位文件形成部門的歸檔工作,集中統壹管理本單位的檔案;
四、編制檢索工具和匯編文獻,積極開展檔案利用工作;
五、會同本單位有關業務部門對超過保管期限的檔案進行鑒定;
六、學習、研究和采用新技術,推進檔案管理現代化;
七、參與項目竣工、科研鑒定和設備、儀器開箱的文件材料驗收;
八、負責培訓檔案幹部,提高專業理論和業務水平,交流檔案工作經驗;
九、根據管理數據工作的需要,對數據實行集中統壹管理;
十、按交通部檔案進館規定,向交通部檔案館永久保管的檔案;
十壹、組織完成上級檔案部門交辦的檔案工作。第三章檔案工作者的條件和職責第八條檔案工作者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事業心強,學習檔案專業理論知識,熟悉交通業務和本單位主管的業務範圍;忠於職守,遵守紀律;身體健康,具有中專文化程度和壹定的專業知識。負責黨組織檔案管理的工作人員必須由黨員和符合保密要求的人員擔任。檔案管理處、科、室、圖書館的負責人還應當是圖書管理員(或相當於圖書管理員)以上。
檔案幹部要相對穩定。中級以上技術職務檔案幹部的調動,應征求上級檔案管理部門的意見。
各單位在考核檔案幹部時,應根據本辦法第九條的有關規定和檔案工作的特點,對其檔案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進行考核。並保證檔案幹部與其他專業幹部壹樣,進行正常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晉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