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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房東租房怎麽簽合同

1.雙方信息

合同應當載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以及家庭住址等個人信息。

2、房屋的具體情況,房屋的具體位置

合同裏寫明了房子的確切位置,比如某條路的某個房間;住房面積;房屋裝修,簡述房屋墻面、門窗、地面、天花板、廚衛裝修等。

3、指定房屋用途

房屋是否用於承租人自住、承租人家庭居住,或者是否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他人合住;住房是只能用來居住,還是可以做其他用途,比如辦公等。

4.租賃期間

由於承租人不想頻繁搬家,出租人也不想在短時間內找到新的承租人,雙方都需要壹段相對穩定的時間,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壹個期限。在此期間,如無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該房屋,承租人不得放棄該房屋另租他人房屋。期限過後,承租人將房屋返還出租人。如果承租人想繼續租用該房屋,應提前告知出租人。經協商,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繼續租賃該房屋。如果承租人想搬出,但找不到合適的新住所,出租人應酌情延長租期。

5.租金及支付方式的約定

房屋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租賃期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租金。租金的支付方式壹般有年、半年度、季度。如果壹次性支付較長時期的租金,可以和出租人討價還價,要求壹些優惠。

6.對出租人的責任

出租人是房屋的所有人或所有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責任。承租人在租賃前應仔細檢查房屋及其內部設施,以確保日後能正常使用。

7.轉租協議

有些租客租房不是為了自住,而是通過轉租獲得租金收入。因為這種轉租行為影響了出租人的利益,雙方應在合同中約定轉租。如果允許轉租,雙方可以協商確定轉租收入的比例;不允許轉租,承租人擅自轉租的,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8、違約責任的規定

簽訂合同時,雙方都要想到可能出現的違約情況,並在合同中約定相應的處罰方式,避免糾紛處理困難。

簽訂租賃合同的註意事項

1.壹切以書面文件為準,口頭承諾視為無效。

房屋租賃看似簡單,其實整個流程很復雜;在確認了房源的安全性後,後期能否住得舒適安逸,關鍵在於租賃合同的簽訂。有的房東在考察期間表現出極大的耐心和熱情,滿口答應家具家電配備齊全,保證使用;很多租客在簽約時被房東的熱情麻痹了,沒有把房東的口頭承諾寫進合同;合同簽訂後,房東往往堅持以簽訂的合同為準,不承認之前未履行的各種口頭承諾。這時候租客只能吃啞巴虧。

因此,在簽訂合同時,壹定要盡可能在合同中以書面形式反映相關事項,任何口頭承諾都將被視為無效。

2.短租長租要說清楚,轉租協議可以提前約定。

目前房屋租賃合同壹般壹年簽壹次,但承租人實際租賃期限有長有短,並不固定。超過壹年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提前1到2個月預約房東,簽訂續約合同。如果實際租賃期限不足壹年,但房東要求簽訂壹年,租客可以在合同中提前簽訂轉租協議,屆時與房東或經紀公司約定轉租事宜。否則租客決定臨時轉租,部分房東可能不願意或難以及時找到下壹個租客,那麽租客就要承擔損失。

3.確定租金和水電費的支付金額、方式和時間。

租房的費用壹般包括房租、水電費等費用;簽訂合同時約定這些費用的金額、支付方式和時間尤為關鍵;目前租金的支付方式有三種,壹年壹付,壹拖三,應用比較廣泛,業主和客戶比較認可的方式是壹拖三。

此外,租客還應與房東或經紀公司約定有線電視費和保證金的繳納金額和方式,確定後期使用過程中產生的水電氣費的交付方式和時間,並索取電卡、水卡等繳費憑證,避免後期使用中的麻煩。

4、電話、寬帶容易忽視,不用要及時停用。

對於普通租客來說,家具、家電、水電煤氣都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所以在簽合同的時候會比較註意;然而,電話和寬帶往往被忽視;由於簽訂合同時電話和寬帶的狀態難以確定,往往在簽訂合同後發現房東或原租客拖欠了大量電話費,或者寬帶無法順利安裝,給後期生活造成了極大的不便;

所以簽合同的時候要特別註意有沒有電話,能不能順利裝寬帶,有沒有欠費。如果有電話,租客在租期內不使用,應及時通知房東或經紀公司處理停機。

5.檢查房子裏的設施。如有變更,需雙方簽字確認。

租客和房東通常會在租住的房屋內簽訂房屋租賃合同。這時候租客要對房子裏的設施做壹個詳細的盤點,把合同裏可能用不到的家具、電器、設備寫下來。比如地面、墻面、門窗、吸油煙機、燃氣竈、衛生間等固定設施的裝修情況等。除了要寫清楚有沒有這個設施,還要明確設施的新舊程度,有沒有損壞;否則,租期結束後,房東會根據簽訂的合同要求租客賠償。如果合同沒有提前約定,租客就吃虧了。

因此,妳必須仔細檢查房子裏的執行情況。如果簽訂的合同有筆誤或遺漏,修改時租客和房東都要簽字確認並註明日期。如果後期發生室內設施維修,可以通過合同確定是人為損壞還是自然老化,最終物業交付會更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