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暫住證辦理材料:
1.辦理暫住證需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雙面復印在壹張B5紙上)、房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戶口簿復印件1份(出租房屋需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1份;住單位宿舍的,除身份證及復印件外,還需提供單位證明,可由人事部門或保衛處蓋章)。
2.還需要兩張申請人的壹寸免冠彩色照片。
3.準備好以上材料,就可以去居住地派出所了。
紹興暫住證辦理流程:
1.拍照:申請人持二代身份證照相資質在相關場所拍攝居住證數碼照片;
2.申請:申請人攜帶全部所需材料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鄉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申報居住登記;
3.填表審核:申請人領取並填寫《浙江省居住證辦理/紹興市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工作人員對提交的材料和登記表進行審核;
4.憑證領取:審核材料齊全後,工作人員打印發放《浙江省居住證領取憑證》,將數據錄入信息系統,上傳認證;
5.領證:受理機構收到居住證後,會通知申請人,然後申請人就可以拿著領取憑證去領證了。
綜上,流動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壹的,可以申領《浙江省居住證》。
註:居住時間從申請居住登記之日起計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投資創業、引進人才的,可不具備上述條件,直接申領居住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五條
公民在常住市、縣以外的城市停留三日以上的,暫住地負責人或者本人應當在三日內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暫住登記,並在離開前聲明註銷;如果臨時住酒店,酒店會設立旅客登記簿,以便隨時登記。公民在所居住的市、縣或者所居住的市、縣以外的農村地區暫住的,不辦理暫住登記,但在隨時設立旅客登記簿的旅館暫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