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裏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合作可以通過簽訂合同來保障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但前提是雙方需要在合同上簽字蓋章,合同才能生效。對於簽約方,可以是壹個人,也可以是兩個人。如果是兩個人簽字,說明以後合作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和糾紛,需要兩個人共同承擔責任和義務,不能把責任推卸給其中壹方。
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合同無效:
1.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公眾* * *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租賃合同中的註意事項有:
1.要求房東出具房產證和房東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壹份,核實後簽訂合同;
2.在合同中寫清楚室內設施,包括家具和家用電器等。如需裝修,也應在合同中註明,避免日後出租時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3.寫明房屋租金條款後註明,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任何額外費用。
綜上所述,雙方的權利義務可以通過簽訂合同來保障,但前提是需要雙方在合同上簽字蓋章,合同才能生效。簽字人可以是壹個人,也可以是兩個人。如果是兩個人簽字的話,就說明在以後的合作過程中如果出現任何問題和糾紛,需要兩個人共同承擔責任和義務,不能把責任推卸給其中壹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735條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和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