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公司 - 疫情火車票退票費新規

疫情火車票退票費新規

法律解析:開車前1、15天(不含)以上退票不收退票費;公交站發車時間在發車時間前48小時以上的,按票價的5%計算,超過24小時的,按票價的10%計算,不足24小時的,按票價的20%計算。2.其他列車開車前15天以上到站,15天之前退票的,仍收取5%的退票費。3.車票改簽或變更到站時新車票票價低於原車票票價的,退還差價,收取差價退票費並執行現行退票費標準。4.以上計算的尾數以5角為單位,小於2.5角的尾數取整,大於2.5角小於7.5角的尾數計為5角,大於7.5角的尾數為1元。最低退票費按2元收取。5.車票改簽日期在春運高峰的,按照開車時間前不足24小時的標準收取退票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

第十條鐵路運輸企業應當保障客貨運輸安全,確保列車正點到達。

第十壹條鐵路運輸合同是明確鐵路運輸企業、旅客和托運人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客票、行李票、包裹票和貨物運單是合同或契約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鐵路運輸企業應當保證旅客按照車票載明的日期和車次乘車,到達目的站。因鐵路運輸企業的責任導致旅客不能按照車票載明的日期、車次乘車的,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根據旅客的要求,退還全部票款或者安排換乘到達同壹目的站的其他列車。

第十三條鐵路運輸企業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提供旅客運輸服務,做到禮貌、熱情、周到,保持車站和車廂清潔衛生,提供開水飲用,做好列車餐飲工作。鐵路運輸企業應當采取措施防止鐵路沿線環境汙染。

第十四條乘客應持有有效車票。無票乘車或者持無效車票乘車的,應當補票,並按照規定收取車費;拒不交付的,鐵路運輸企業可以責令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