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調公司領導和職能部門的工作關系。
2.受總經理委派處理具體事務和問題,向總經理和公司負責所有工作。3.督促公司年度重點工作的完成,必要時提議召開協調會。4.及時了解公司生產經營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和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經理匯報,並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處理和解決。
5、及時傳達和貫徹上級和公司有關會議、文件、指示。
6.組織安排公司黨政各類會議,負責並監督會議決議的執行。
7.及時組織總經理、公司、黨委要求的文件起草及相關書面材料的起草。
8.控制和監督公司機關管理費和招待費的使用程序和核定使用標準。
9.協調公司的後勤工作和組織的後勤工作。
10.管理公司辦公車輛、打印、信訪、接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