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合同糾紛仲裁應註意管轄權。正確填寫仲裁機構名稱,壹般不含“市”字;充分理解效率和風險並存的“壹刀兩斷”制度;仲裁委員會不是國家機關,權限有限;仲裁員的整體素質略低於法官;仲裁機構的公正性不如法院;仲裁機構很容易被地方政府或經濟集團操縱。
3.出租人擅自解除合同的,應當賠償損失。出租人擅自解除合同的,應當賠償承租人的損失,包括承租人投入開發的資金損失、在租賃土地上修建廠房等物的損失、預期收益損失、工人工資損失、廢棄產品損失等。租賃合同約定違約金的,由出租人承擔違約金。
4.本案的訴訟請求和被告的選擇。本案中,鑒於物業公司與機床廠惡意串通,投資公司可以向物業公司或機床廠要求賠償。選擇時,主要關註被告的履約能力。壹般來說,選擇資金充足、信用良好的公司作為被告是合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