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或網上訂車平臺公司通過蘇州市交通運輸局官網(www.szjt.gov.cn)登錄“蘇州市網上預約出租汽車綜合業務辦理平臺”網上訂車預受理系統,填寫並上傳辦理網上訂車預受理證所需的信息和資料。
第二步:交驗車輛。
根據網約車預受理系統反饋信息,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指定地點對車輛進行現場查驗,並簽訂車輛衛星定位裝置安裝承諾書、車輛緊急報警裝置安裝承諾書、營運車輛保險承諾書。在送檢合格車輛時,申請人通過網約車預受理系統獲取變更車輛使用性質的預約信息。
第3步:更改屬性
申請人攜帶變更使用性質所需材料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預約地點變更車輛使用性質;車輛性質變更後,申請人登錄網約車預受理系統,補充上傳相關材料;申請人應當打印預受理系統生成的網絡預約汽車預受理憑證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申請表》。
第四步:設備安裝和運行保險變更
申請人按規定安裝車輛衛星定位裝置等設備,並投保營運車輛相關保險後,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進行衛星定位裝置和變更營運車輛的保險審核。
第五步:現場驗收
申請人攜帶全部紙質材料到業務窗口辦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根據申請材料作出是否許可的決定。
第六步:審核並頒發證書。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處理條件
擬從事網絡約租車經營的車輛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本市號牌車輛,車輛使用性質登記為預約出租汽車;
(二)7座及以下乘用車,自行駛證載明的車輛初始登記之日起不超過3年;
(3)初始車輛登記時的實際購買價格和車輛購置稅合計不低於654.38+0.2萬元;純電動汽車續航裏程不低於250公裏;
(四)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載衛星定位裝置和緊急報警裝置;
(五)車輛技術性能符合運營安全相關標準的要求;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
國家實行機動車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路行駛。未經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許可證。